省民政厅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全面启动
21.08.2015 13:14
本文来源: 民政厅
近日,省车改办批准省民政厅保留公务用车方案,这标志着我厅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
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后,我厅及时传达会议精神,掌握相关政策,明确有关要求,厅长办公会专题研究工作方案。按照《省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省民政厅机关及省低保办、省军休办、省老龄办等单位纳入此次车改范围。上述机构厅局级以下工作人员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实行四挡公务交通补贴。我厅获批的保留公务用车有应急、特种专业技术(救灾)、机要通信、离退休干部等专用车辆。
下一步,将重点做好取消车辆处置、司勤人员安置、保留公务用车管理等工作。我厅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将按照省政府统一时间要求于8月底前完成。(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惠杰)
本文来源: 民政厅
21.08.2015 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