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扶贫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实施方案

07.11.2014  10:11
 

    

  

  为进一步改进党员干部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不断夯实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切实落实好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制度,根据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14〕43号)精神,结合我办工作实际,制定省扶贫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以践行“一切为了贫困的父老乡亲”为宗旨,以深入基层、服务群众为主题,以突出为群众办实事为实践载体,以党员干部受教育、人民群众得实惠为目标,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着力帮助解决贫困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化解各类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加快我省贫困地区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

  二、联系对象和范围

  省扶贫办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及直属单位处级以上干部每人负责联系1个重点贫困村,同时在该村联系1户以上贫困户,以帮助解决其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密切干群关系。

  三、主要任务

  1、建立帮扶对子。党员干部分别确定一个实施整村推进的重点贫困村为联系点(具体名单见附表)。同时,结对联系1户以上困难群众,要定期与联系群众进行沟通交流,带头为联系点和联系户解决具体困难,帮助当地建强基层组织、谋划发展思路、解决发展难题,充分发挥联系点的示范带动作用。党员干部所联系的重点贫困村3年不变,结对联系户的联系时间不少于1年。

  2、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年度调研计划,将调研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领导班子成员每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少于30天,其中3天以上蹲住式调研至少1次,撰写调研报告至少1篇。联系干部可直接深入基层,采取重点走访和普遍走访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调研,与群众进行零距离接触,亲情式沟通,了解党的方针政策和惠民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群众生产生活情况及实际困难,群众对各级党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同时,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过程中,要将国家扶贫开发、整村推进有关政策及相关管理办法宣传到每个群众,以提高贫困地区群众政策法规方面的知识。

  3、指导村级规划制定。党员干部负责指导重点贫困村依靠乡镇政府、村“两委”和村党员、群众代表编制村级规划,村级规划的编制由10名以上党员和群众代表签字,方能上报。

  4、指导项目实施。党员干部指导贫困村严格按照村级规划组织实施项目,规划项目一经备案,不得擅自调整变更,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变更项目,需经村“两委”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后,按程序报批。凡实施的项目必须有前后照片比照,切实做到见物见人。凡补助到户的扶贫项目资金,均采取“一卡通(折)”方式直补到户。

  5、指导项目验收。按照整村推进项目批次验收的要求,党员干部参与县扶贫办全面自查验收,做到“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

  6、检查督办。党员干部对所联系的村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其重点是:整村推进村级规划制定、项目库建立、项目公示、工作进展、资金落实、扶贫到户、考核验收等。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整村推进工作落到实处。

  7、记好民情日记。党员干部在直接联系群众的过程中,要详细记录每次走访的具体时间、走访了解到的具体情况、帮助联系对象解决困难的具体措施办法、办结时限等。同时,要积极分析研究联系对象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反映民情民意并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

  四、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省扶贫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工作领导小组,由杨朝中主任任组长,张杰副主任任副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具体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2、切实转变作风。党员干部到基层调研,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以及省扶贫办关于转变作风的实施意见,加强统筹、明确主题、增强目的性,轻车简从、改进方法、注重实效,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要切实树立扶贫系统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对所联系的贫困村,不得额外安排专项扶贫资金,不得插手整村推进具体项目安排,不得指手画脚,不得给基层增加负担。

  3、强化督导检查。党员干部驻村工作情况由综合处、开发指导处负责跟踪督查,及时通报督查结果。对开展较好的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开展较差的个人给予通报批评,督查结果将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省扶贫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安排表

  

  省扶贫办

  2014年11月3日

  

  

   

  省扶贫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安排表 

  单位

  姓名

  联村地点

  市、州

  县(市)

  乡(镇)

  村

  办领导

  杨朝中

  黄冈市

  英山县

  温泉镇

  金盆村

  张  杰

  宜昌市

  秭归县

  郭家坝镇

  白云山村

  项克强

  恩施州

  恩施市

  龙凤镇

  柑子坪村

  柳长毅

  襄阳市

  保康县

  寺坪镇

  樟木沟村

  陈敦林

  十堰市

  丹江口市

  习家店镇

  陈家湾村

  综合处

  蔡党明

  孝感市

  大悟县

  城关镇

  田湾村

  李  东

  黄冈市

  红安县

  杏花乡

  徒步河村

  杨明生

  黄冈市

  团风县

  团风镇

  赤山桥村

  陈朝霞

  孝感市

  孝昌县

  季店乡

  阳光村

  严建群

  黄冈市

  团风县

  但店镇

  汤家畈村

  廖志勇

  黄冈市

  麻城市

  中驿镇

  范家大湾村

  程  梅

  黄冈市

  英山县

  温泉镇

  斗米畈村

  陈  静

  黄冈市

  罗田县

  大河岸镇

  杨峡坪村

  余  毅

  襄阳市

  保康县

  寺坪镇

  三尖山村

  董  斌

  黄冈市

  麻城市

  乘马岗镇

  李家畈村

  开发指导处

  崔先华

  宜昌市

  秭归县

  屈原镇

  仙女坪村

  李兆林

  宜昌市

  长阳县

  榔坪镇

  梓榔坪村

  黄剑峰

  宜昌市

  五峰县

  渔洋关镇

  三板桥村

  袁作新

  宜昌市

  长阳县

  渔峡口镇

  梁山坝村

  朱文跃

  宜昌市

  五峰县

  长乐坪镇

  红渔潭村

  李红良

  宜昌市

  秭归县

  归州镇

  周家湾村

  老区建设处

  朱 蘋

  黄冈市

  蕲春县

  檀林镇

  裴围村

  朱佳平

  十堰市

  房 县

  化龙镇

  高川村

  韩明浩

  襄阳市

  保康县

  歇马镇

  长岭村

  王代聪

  十堰市

  竹溪县

  中峰镇

  青草坪村

  计划财务处

  刘一波

  十堰市

  丹江口市

  习家店镇

  唐寨沟村

  宁华珍

  十堰市

  郧西县

  安家乡

  瓦房沟村

  陈晓明

  十堰市

  竹山县

  溢水镇

  杨家坝村

  吕世红

  十堰市

  房  县

  土城镇

  龙坪村

  李拥军

  十堰市

  郧西县

  香口乡

  董家坪村

  陈  帆

  十堰市

  竹山县

  秦古镇

  大河村

  徐  臻

  十堰市

  竹山县

  竹坪乡

  陈家河

  社会扶贫处

  夏述国

  恩施州

  恩施市

  三岔乡

  燕子坝村

  肖祥云

  恩施州

  宣恩县

  椒园镇

  石家沟村

  叶建文

  恩施州

  咸丰县

  高乐山镇

  猫儿岭村

  饶杰平

  恩施州

  恩施市

  新塘乡

  河溪村

  政策法规处

  殷雄飞

  恩施州

  建始县

  业州镇

  当阳坝村

  夏  智

  恩施州

  利川市

  沙溪乡

  岸坎村

  曾  宏

  襄阳市

  保康县

  黄堡镇

  碾子坪村

  机关党委

  温  霖

  咸宁市

  通山县

  黄沙铺镇

  泉塘村

  纪检监察

  卢  健

  黄石市

  阳新县

  三溪镇

  竹林村

  发展中心

  王  斌

  恩施州

  来风县

  旧司乡

  柏杨村

  吴新越

  恩施州

  鹤峰县

  铁炉乡

  千户村

  于  斌

  恩施州

  咸丰县

  高乐山镇

  麻谷溪村

  培训中心

  徐丹娅

  恩施州

  利川市

  凉雾乡

  池谷村

  黄 涛

  恩施州

  巴东县

  溪丘湾

  徐家湾村

  张  平

  神农架林区

  神农架林区

  阳日镇

  大坪村

  

  

 

 

 

 

 

 

 

 

 

 

 

 

 

 

 

 

 

 

 

 

 

 

 

 

 

 

 

 

 

 

 

 

 

 

 

 

 

 

 

 

 

 

 

 

 

 

 

 

 

 

 

 

 

 

 

 

 

 

 

 

 

 

注:机关党委将按有关要求适时组织在职党员干部进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并在逢年过节组织机关“吴天祥小组”与共建社区困难群众开展慰问帮扶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