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总工会机关及老大院绿化养护服务招标公告
一、招标内容
1、省总机关大院范围内的绿化、树木、植物、草坪等养护和机关办公区域租摆植物养护服务。
2、省总机关老大院范围内的绿化、树木、植物、草坪等养护和老大院办公区域(老干活动中心、帮扶中心、后勤中心)租摆植物养护服务。
3、省总机关两个大院的绿化、树木、植物、草坪等养护明细和要求附后。
4、省总机关两个大院办公区域植物租摆养护的数量、品种附后。
二、绿化养护招标要求
1、省总机关两个大院的绿化养护和两边办公区域植物租养,要求分两部份投标(一是中北路大院绿化养护和办公区域植物租养;二是张之洞路大院绿化养护和办公区域植物租养;)养护合同分两边签订,可以与招标确定的公司签订3年的服务合同。
2、投标公司必须具备园林绿化植物养护的相关资质。
三、中标单位职责
1、中标公司必须保证两个大院绿化定期养护,按期对两边大院绿化全面接管,并进行全面养护。办公区域植物必须在约定日期内将选定的植物产品保质、保量布置到位。
2、中标公司对租养植物必须定期养护,包括浇水、施肥、病虫害防治、修枝整形、清洁叶片等,保证所摆植物枝繁叶茂,长势良好,无病虫害。
3、中标公司对租养植物的配套用品,如花盆、托盘、花架等,进行保洁服务,保证所摆植物的配套用品干净、整洁、美观。
4、中标公司在两个大院养护时,修剪的残枝废叶和其他杂物自行搜集和处理,保证院内地面清洁、卫生。
5、中标公司养护人员必须文明礼貌施工,每次养护要请省总机关对其工作的态度、质量、进行书面评议(签客户意见反馈表)。
四、专业督察人员职责
1、中标公司必须配备专业绿化督察人员与省总机关保持联系,具体沟通日常养护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效果及客户的具体需求,对品相不好的植物及时进行更换等事宜。如有更换植物的需求,保证在48小时内更换到位。
2、省总机关如有大型活动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增加植物摆放的,经双方协商好后在48小时内服务到位。
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3月3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止,在正常工作时间到湖北省总工会办公室递交投标文件。
报名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59号湖北省总工会22楼2203室。如需咨询项目详细信息请联系湖北省总工会办公室。
湖北省总工会办公室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