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扶贫办传达学习省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研讨班精神

04.06.2014  08:59

 

  6月3日,省扶贫办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省委党政主职干部落实主体责任研讨班精神。办领导、派出纪工委、机关各处及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办党组书记、主任杨朝中主持并传达了5月27日省委书记李鸿忠,省委副书记、省长王国生,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侯长安在主体责任研讨班上的讲话精神。他指出,这次研讨班是省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领导同志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对于推动全省各级领导干部知责明责、守责担责,真正把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到实处具有重要意义。

    杨朝中强调,要切实加大落实主体责任的力度。一是主体责任是主要责任,不是唯一责任。也就是说,办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有主要责任,办机关和直属单位各支部,以及全体党员干部都负有责任。二是主体责任既是集体的责任,也是个体的责任,党组班子负集体责任,每一位党组班子成员也负有相应的责任。三是主体责任是能够细化的责任,而不仅仅是原则性的责任,主体责任要量化,要抓具体,不能用原则代替具体。四是主体责任是必须兑现的责任,而不是指导层面的责任,有权就有责,有责就要担当,担当就是兑现责任。

    杨朝中要求,办党组和机关及直属单位党支部要结合研讨班精神,以问题为导向,从加强教育、严查案件、用好干部、加强领导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要建立和完善追责问责措施,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动真格问责追责,把党风廉政建设抓实抓出成效,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