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织“安全保护网” 层层筑牢“防火墙”——省地名普查程序、作业和保密“三大规范”工作综述
时已大暑,夏气日盛。湖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攻坚战如火如荼,也已进入白热化的实际操作阶段。
“短兵相接”之际,作为率全国之先将地名普查工作驶入政府责任目标快车道、一举实现全面提速的省份,我省各地地名普查快车仍始终如初,在同一条高速路上稳步行进,一日千里。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我省103个县(市、区)中,已有58个县(市、区)完成地名普查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占县级行政区域总数的56.31%,在13个市州中有10个市州超过50%。
俗话说:“樱桃好吃树难栽。”俗话又说:“行车上路靠安全。”长达一年时间,我省有效避免事端发生乃至事故频发的可能,确保各地地名普查工作在快车道上安然行驶、后劲十足,一路向前、势如破竹,诀窍,在哪儿?
我们不妨且行且思,从我省先后着力制定、出台程序规范、作业规范和保密规范这成套的“‘三大规范’安全保护”动作中,探秘答案吧!
动员 培训 夯实着眼点
编织“‘程序规范’安全保护网”
搭建地名普查工作第一层“防火墙”
什么是地名? 地名是重要的地理信息和社会公共信息,在人们日常生产生活和社会治理、经济发展、文化传承、国防建设和外交等方面广泛发挥着重要作用;
什么是地名普查?地名普查是一项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的国情调查;
开展地名普查有何目的和意义?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巩固国防建设,有利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有利于社会交流交往、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对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继首次全国地名普查30年后的又一次全国地名普查,目标任务是什么?查清地名基本情况,对有地无名的有地名作用的地名实体进行命名,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设置标准规范的地名标志,建立、完善各级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即国家地名数据库),加强地名信息化服务建设,发挥地名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加强国防建设和维护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等方面的基础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规范地名管理,传承、保护和弘扬优秀的传统地名文化”。李克强总理要求,“搞好地名普查,加强地名管理” ;
……
综上所述,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重要性,已不言而喻。
而这,也可从我省“地名普查,服务万家”、“完善地名信息,优化城市环境”、“开展地名普查,记录地名故事,传承地名文化,添彩美丽湖北”等比比皆是的宣传口号中,窥见一斑。
有鉴于此,我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若稍有差池,便极可能跌入“‘车’损人伤”的困境,带来不可低估的负面效应。
如何才能成竹在胸,“驾轻就熟”,保送我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快车平安抵达目的地?
“磨刀不误砍柴工”。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启动之初,我省便已未雨绸缪,着眼程序规范,着手“编织” 地名普查第一道安全保护网,搭建第一层工作“防火墙”:
第一条“线”:动员部署
2014年6月18日,我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召开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暨加强和改善地名管理电视电话会议。领导小组组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甘荣坤作重要讲话,领导小组副组长、省民政厅厅长彭军对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有关情况和总体安排作了具体说明;
2014年8月13日,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专家咨询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成功召开。中国科学院院士、武汉大学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龚健雅等9位专家接受聘书,成为我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该委员会任务主要是负责研究、协调和解决地名普查中遇到的重大技术问题,提供地名普查技术方案、成果应用的咨询、论证和评估意见,提出地名普查政策制度、工作计划、重大决策和技术指导的建议,参与开展地名普查理论研究和宣传引导。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既有两院院士,也有测绘、历史、语言、文化、经济等各领域的国家级的专家和权威,他们发挥自身优势和专长,积极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充分起到对地名普查工作决策的参谋作用、技术的智囊作用和成果运用的提升作用,确保我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有序实施,卓有成效;
2014年11月18日,我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第一次会议在武汉成功召开。各市、州、直管市地名普查办主任和区划地名科长参加会议。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省民政厅副厅长闵建华在会上强调:各单位要“快、准、实”地完成地名普查各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依照普查程序,切实提高地名普查工作质量;
2014年12月10日,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和专家咨询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在省民政厅召开。上午,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和地名普查资料收集阶段各成员单位需要提供的专业资料要求,下发各单位需提供的专业资料清单。下午,省地名普查专家咨询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与会专家对报名参加我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业务合作单位资质条件进行评审,讨论地名普查软件的开发及选用形式,研究各县、市、区地名普查业务合作单位指导价的制定方法,并探讨如何进一步做好地名文化挖掘、保护与传承工作,要求尽快确定业务合作单位名单并向全省推荐,采取竞争择优的模式确定地名普查建库管理软件;
……
以会宣传,以会鼓劲,以会代训,以会厘清工作中的千头万
绪,以会促全省地名普查人员对地名普查每个环节每道程序了然于心。
第二条“线”:培训队伍
2014年10月14至22日,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培训班在武汉市成功举办。全省县级以上地名普查办的领导和业务骨干近400人参加了培训,从地名普查概述及有关基础知识、地名普查资料收集与各类表格填写、地名普查实体信息采集与标注以及地名用字读音审定与地名文化保护等方面进行了系统学习,以准确把握地名普查的政策要求和目标任务,明确地名普查有关技术规范和操作标准,提高地名普查业务水平,为我省全面开展普查工作打好基础;
2014年11月24日和2015年2月9日,省地名普查办按照自愿报名、资质预审、培训考试、专家论证等程序,组织了省内外两批次46个专业技术单位322人进行培训,系统授课,免费发放培训课件和工作手册,并组织了统一考试。最后,经省地名普查办和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专家咨询委员会综合研究,确定湖北省国土测绘院、湖北省地图院、武汉大学在内的2批共34家单位为我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业务合作单位,为各县(市、区)地名普查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
省地名普查办又先后组织103个县(市、区)、2个试点县(区)进行5场次588人的培训;
各市州因地制宜,不同规模、不同层次、不同形式开展培训。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各市、县包括部分乡镇共开展地名普查业务培训190次,培训各类各层级普查人员1万多人。
行云流水般高质量、多层次、广覆盖的培训,使原本对地名普查生疏而茫然的地名普查工作人员如沐春风,如淋春雨。
第三条“线”:夯实着眼点
2014年12月31日,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视频推进会召开。李立国部长在会上说,“2015年是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关键年和攻坚年,任务繁重,技术要求高,需组织动员社会力量进行大规模野外信息采集,每个县(市、区)也需聘请地理信息、测绘技术单位进行合作。”
我省因势利导,选准程序规范这一工作着眼点,六措并举,严格准入资质、坚持规范操作、体现多元竞争、完善备案制度、实行适度外包、做到保质保量,积极规范地名普查业务外包工作。
2015年 2月3日,我省地名普查办《关于规范业务合作单位参与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通知》(鄂地名普查办发〔2015〕5号)如同全省地名普查业务外包工作规范的一个方向标,率全国之先,正式出台!
——好事多磨,一个意想不到的情况出现了!
由于国家2014年底才正式确定普查软件以省为单位、由各省地名普查办统一组织研发并下发各地级、县级地名普查办使用,所以,我省前期有两个县市在地名普查业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中,均把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和数据库管理系统软件著作权资质证明等纳入了投标供应商资质要求中。后来,另外两个县市等地也照搬前者,把相应的软件证书等资质纳入招标要求,以致出现其他县市地名普查办不明所以,跟风,跟设类似招标资质要求的情况。
怎么办?照此下去,必然会导致将省地名普查办已按程序公布的34家符合业务合作的大部分单位排斥在外的情况,因为,我省同时有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和数据库管理系统软件著作权资质证明等的业务合作单位,仅有几家。这也势必给我省地名普查业务外包项目招投标工作带来“暗箱操作”的嫌疑甚至口实。
省地名普查办当机立断,研究决定: 针对各地在地名普查前一阶段集中出现的共性问题,进一步规范业务外包工作!
4月23日,《关于规范地名普查业务外包招投标等工作的通知》(鄂地名普查办发〔2015〕11号)应运而生!
《通知》就招标资质问题、地名普查信息数量问题和外包价格问题等有关事宜,明确规定:
“各县(市、区)地名普查办应在省地名普查办公布的两批34家业务合作单位中选择业务外包单位参与招投标。普查软件将由省地名普查办统一组织研发,并下发至各县(市、区)地名普查办使用。因此,各县(市、区)业务外包工作不涉及软件研发,不得将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软件企业认定证书或数据库管理系统软件著作权资质证明等作为地名普查业务外包招标的必要条件”;
“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经济状况、人口、面积、地形地貌等综合因素来确定本次普查的地名总量,本次普查最终地名条数不得少于本辖区“一普”的条数。根据省内外普查试点经验,相对“一普”而言,地方经济越发达、城市化水平越高,地名净增量就会越多,一般增幅在50%以上”;
“本着适度外包的原则,只将专业技术较强的工作外包,关键要发挥好普查专班的作用。这里介绍两种模式:一是财政预算项目剔除计价法,即将整个地名普查财政预算中剔除由地名普查机构自身承担工作的子项预算经费,剩下的为外包经费。二是地名信息数量计价法,根据省内外试点的做法,将资料整理与表格登记、实地踏勘、数据入库及审核验收等外包,每条信息初步价格约120-135元/条左右。各地可按照本地信息采集难易程度合理确定单条信息的价格,再结合地名总量估算招标的总价”。
《通知》的下发,提供了有效的技术指导和得力的现实依据,在各地引起广泛好评。各县市如握尚方宝剑在手,争先恐后,正式启动地名普查业务外包项目招投标工作,有力推进地名普查。目前,全省已有18个县(市、区)规范完成招投标,其他县(市、区)的招投标工作也正有条不紊地进行。
“‘程序规范’安全保护网”搭建的第一层防火墙,已然垒起。
试点引领 自发自动 专文“疏道”
编织“‘作业规范’安全保护网”
搭建地名普查工作第二层“防火墙”
2015年始,全省地名普查工作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众所周知,地名普查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情况复杂、技术要求高。每个县(市、区)都要聘请地理信息、测绘技术单位合作,组织动员社会力量进行大规模野外信息采集;要组织专家开展地名文化挖掘,保护、推进地名标准化;要开展大量地名标志设置;要组织编撰出版地名图、录、典、志;还要建立省、市、县三级地名数据库……
要完成名目如此繁多、令人目不暇接的“技术实战”任务,作业规范,成为重中之重!
如何编织“‘作业规范’安全保护网”,加固地名普查“高速路”上第二层工作“防火墙”?
第一条“线”:选准试点 典型示范
我省有103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情况不同,开展地名普
查工作的基础也不同。其中,武汉市江夏区区情复杂,涉及部门多,5个相对独立的开发区和1个办事处本属不同街道管理,虽有独立的政府职能部门,却无行政区划代码,地名普查难度很大。
正因如此,2014年8月,江夏区被正式确定为湖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单位!
被确定试点以来,江夏区以作业规范为要务,因地制宜,周密安排,创新地名普查,传承地名文化,积极开展地名普查试点工作。一是加强领导,组建队伍,做好地名普查准备;二是注重宣传,强化培训,确保地名普查质量;三是因地制宜,多措并举,提高地名普查效率和精准度;四是层层审核,细致考证,保证地名普查数据质量。在此过程中,发现难点问题,找出解决办法,使用由政府组织与购买服务相结合的有效手段,确保高效优质完成普查任务。
截至今年3月,该区已基本完成资料收集、外业核查、地理实体及地名标志位置测量、地名语音及视频采集工作。共采集11大类62个子类的地名信息20958条,其中高新托管区3487条;测量地名经纬度信息10501条,其中图解地名信息9023条、实测信息1478条;采集地名照片、视频、录音等多媒体信息11400条;制作地名标志登记表210份。地名普查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全省共有7个地级市、3个省直管市分9批次200余人前来学习考察。去年10月28日,武汉市地名普查现场推进会在该区成功召开。
同时,另一省级试点、荆门市京山县地名普查也已先行一步,摸完“石头”,安全“过河”。
3月30日,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现场推进会在武汉市江夏区隆重召开!会议强力推广了武汉市江夏区和荆门市京山县这两个省级普查试点工作经验;江夏区对普查资料成果进行了现场展示;省地名普查办和相关技术单位就工作疑点难点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同时,省地名普查办和各市州地名普查办在会上郑重签订了地名普查工作目标责任状。
此次会议,有全省各市、州、县地名普查办主任和科(股)长共240多人参加。省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彭军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省民政厅副厅长闵建华做工作报告,省地名普查办副主任、省民政厅副巡视员汪虹波主持会议。
此次会议,是我省地名普查工作开展以来,规模最大、内容最丰富、形式最活泼、示范作用也最好的一次会议。正如省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彭军会上所强调,我省“二普”工作的“方向标”、“路线图”和“时间表”,都已明确!
“师傅请进门,修行在个人”。万事俱备,只争朝夕。会议一结束,全省各地纷纷传达、贯彻和落实会议精神,借鉴先进经验,大力推进第二阶段地名普查工作。
南漳县作为襄阳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试点,在实际普查工作中,做到“四个到位”:一是前期工作准备到位。在普查前收集完善各种地名相关资料信息,填写好地名调查目录、地名普查登记表和矢量图的初步标记等各种草表和底图,做到心中有数;二是实地踏勘精确到位。在展开外业勘察时,带着初步形成的草表和底图实地走到每个点进行核对、修改和补充。做到数据精确,保证了数据的质量;三是地名文化挖掘走访到位。外业到达每个点后,找到当地的“三老”(地老、村老、乡老)以座谈会的方式进行地名含义挖掘,做到详细准确;四是多媒体信息采集到位。每个外业勘察点必须进行数张照片的拍摄,以便进行筛选。在各村(社区)进行一个短片的录制,清晰展示每条地名的文化特色。通过 “四个到位”,该县地名普查工作保证了所采数据的高效与高质。
“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与此同时,武汉市东西湖区、黄石市下陆区、宜昌市远安县、咸宁市咸安区、十堰市竹溪县等一批县(市、区)借鉴典型、规范作业,全省地名普查工作呈现出不甘落后、你追我赶的喜人局面。
第三条线:《手册》指路 专文“疏道”
去年8月,我省已编印下发8000份《湖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手册》到各市州、各县市区、各乡镇(场)和各村组(社区)。《手册》中,已重点对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登记表填写说明、成果检查验收基本规定、检查验收工作的实施、地名普查成果质量检验方法和检验内容、有关规范和普查专用设备管理规定等,一一进行了详细说明。
这也意味着,随着《手册》的发布,地名普查工作的程序安全意识,早已在地名普查工作第一阶段,润物无声,进入地名普查工作人员脑海中。
随着全省地名普查工作不断向前,新的问题又出现了:我省虽已下发《湖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手册》,但是,其中的工作规程实施细则,仅从整体上和宏观上提出了基本要求,而具体的工作实施和作业标准,并不详细。
能否提供一份更新、更切合实际、更具指导性的“工作程序导航图”,引领各地更好推进地名普查?
5月31日,星期天。下午2时半。省民政厅区划地名处的小会议室内,济济一堂,气氛活跃。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省民政厅副厅长闵建华、省地名普查办副主任、省民政厅副巡视员汪虹波牺牲双休日休息时间,忙里偷“忙”,专程组织召开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办公室会议,听取工作汇报。
第一项重要议题,便是讨论如何进一步修改完善已草拟多日、即将正式出台的《湖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作业规范》。
闵建华副厅长语调沉着,开门见山:“规范很重要,事关每一环节,从一开始就在指导普查、质量监控和监理等工作……”
晚上7时,小会议室内,灯亮了。4个半小时悄然而过,普查办全体成员没顾得上晚餐,讨论,仍在继续……
6月15日,《湖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作业规范》(鄂地名普查组发〔2015〕1号)新鲜出炉!
《规范》既集中了前期文件精华,又有一系列创新,强化了与国家验收部门和监理工作的结合,结合了省情及各地实际、地名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用需求和地名管理实际,经试点单位和专家修订,完善、修改、细化40多处,在普查手段方面注重采用先进的测绘、通讯、计算机技术与设备,在成果转化方面着眼未来政府管理与公众服务,以确保地名普查各项工作顺利实施,实现地名普查成果数据处理入库和汇交标准化,保障普查成果数据安全。
《规范》的创新,具体而言,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完善了普查任务与目的,明确了作业规范的适用范围,标注了规范的引用文件(包括政策法规文件和技术规范文件),明确了普查平台(即“湖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数据库管理信息系统”)与工作用图,也明确了普查信息量与普查密度;
重点对各类地名指代的地理实体的普查范围提出了明确要求;
添加了地名普查流程图,并结合我省地名普查试点经验,明确了普查各个流程的工作内容;
普查验收与成果上报部分,添加了“外包项目检查验收”内容,明确了二级检查一级验收制、外包项目提交检查验收的资料、外包项目检查验收的记录及存档、外包项目检查验收工作的实施与外包项目成果质量检验方法。
由于《规范》明确规定了我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任务、内容、步骤、方法、成果和要求等,具体包括对普查工作培训、确定业务外包单位、普查资料收集与表格填写、实地踏勘、地名标准化处理与地名设标、历史地名普查、普查数据入库与编辑、成果制作与验收及成果审定、上报归档和汇交标准化等工作内容的规范与要求,地名普查成果数据处理入库和汇交标准化便可实现,地名普查成果质量和数据安全便能确保,推进全省地名普查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便可得到强力保障。
《规范》正式出台并迅速通过省地名普查QQ工作群下发后,当即厘清了各地在作业规范中的困惑。各地纷纷第一时间转发,并参照执行。
与此同时,由“‘作业规范’安全保护网”搭建的我省地名普查工作第二层“防火墙”,亦步亦趋,仍在持续加宽、加高、加厚……
令行禁止 人防物防技防
编织“‘保密规范’安全保护网”
搭建地名普查工作第三层“防火墙”
毋庸置疑,在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中,有关保密工作,当仁不让,具有响当当的“一票否决权”。
何出此言?因为,在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际操作阶段,需要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的1:50000比例尺纸质军用地形图和地名图矢量数据,需要采用分辨率不低于2米的正射遥感影像数据等,而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汇交的成果数据,也将被广泛使用。
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今年5月4日下发《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涉密数据保密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中涉及的涉密数据主要包括:(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的1:50000比例尺纸质军用地形图和地名图矢量数据,密级为机密级;(二)分辨率不低于2米的正射遥感影像数据,密级为秘密级;(三)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汇交的成果数据,密级为秘密级;(四)《民政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中界定的地名数据,密级为秘密级;(五)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其他涉密数据。”《办法》第七章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对违反本规定,情节轻微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泄露国家秘密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关保密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显而易见。
其实,早在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开展之初,我省即已着手“编织”保密工作“安全保护网”,悄然搭建加宽加高加厚的地名普查工作第三层“防火墙”:
第一条“线”:令行禁止
2014年8月,我省编印并下发的《湖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手册》,对地名普查专用设备管理进行了规定,要求“加强地名普查专用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的保密安全管理,确保不发生计算机泄密事件” ,“对违反规定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酌情给予党内和行政处分或依照刑法规定追究行政责任等”。
今年3月,《湖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保密责任书》正式出台!
《保密责任书》明晰了省地名普查办和各市州地名普查办双方的共同责任。“在普查工作过程中,对国家和省下发的工作文件、普查资料和工作成果,要按相应的“密级”进行登记归档,实施保密管理;在各类资源共享中,严格遵守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的有关规定,健全资料交接登记手续,实行流程责任控制;在涉密资料尤其是矢量地形图、遥感影像图、纸质工作图,普查中形成的文字、数据、图表等成果资料,普查中涉及的相关办公和存储设备,以及其他记录有坐标、高程数据,涉密资料的纸张、图表、媒介等资料的保管使用中,必须严格遵守“谁使用谁负责,谁泄密谁担责”的工作原则,一旦出现泄密事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保密责任书》明确了甲方和乙方的各自责任。如,“甲方负责对乙方在普查实施中的项目安全情况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督促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又如,“乙方在普查设备使用过程中,严格遵守湖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专用设备管理规定等相关保密制度,建立使用管理登记、审批制度,严防泄密事件发生。否则,由设备使用责任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在资料保管使用过程中,各地普查资料和数据只可用于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项目,未经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允许和批准,严禁将所使用管理的普查资料和相关电子地图等对外发布或提供给以商业赢利为目的第三方使用。否则,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
第二条“线”:人防,物防,技防
3月30日,在武汉江夏区省召开的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现场推进会上,各市州地名普查办负责人陆续走上主席台,一一与省地名普查办负责人郑重签订有效期4年的《湖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保密责任书》!
《保密责任书》的签订,书写了我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保密工作的新篇章,标志着我省地名普查文件、普查资料、普查数据及专业设备的管理,被正式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责任范畴!
全省地名普查有关保密工作自上至下,一级一级,规范有力地迅速开展起来!市州地名普查办与县市区地名普查办、县市区地名普查办与各乡镇地名普查办,层层签订了保密责任状,扫除了地名普查有关保密工作死角,开创了地名普查有关保密工作局面。
而“人防、物防和技防”的保密工作理念,从一开始,便贯穿我省地名普查工作始终。
“人防”——
保密安全,以人为本。省地名普查办从抓好自身做起。今年5月份,为了做好数据保密工作,我省地名普查办副主任、省民政厅区划地名处处长高建洲亲自先后带领两位副处长,分赴北京、西安,领取涉密数据,并与国务院地名普查办郑重签订《保密责任书》,落实责任到岗到人;
全省地名普查所有涉密数据均统一存放在普查办保密仓库中,专柜存放,安排有专人看管,做好相应安全防护和有效监控;
同时,要求全省地名普查涉密单位必须制定相应的保密管理制度;涉密单位和相关工作人员在地名普查工作开展前,必须按分级负责的原则,签订保密协议;涉密数据的导出、打印管理,必须由专人负责,并做好审批、登记等相关管理工作;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涉密数据。
“物防”——
不得随意安装或连接未经保密部门同意、与工作无关的软件和硬件装置,禁止配用无线鼠标、无线键盘等无线外围设备;
涉密单位在购置涉密计算机(含笔记本电脑)等设备用于涉密数据处理的,应不安装有线网卡和无线通信设备,不得配备和安装视频、音频输入设备。原购置的计算机(含笔记本电脑)安装有线网卡和无线通信设备,现用于涉密数据处理的,需将有线网卡和无线通信设备拆除;
禁止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连接,严禁与其他公共信息网的计算机(含笔记本电脑)交叉使用;
打印、扫描设备(包括各种打印机、扫描仪和兼有打印、扫描、复印、电话、传真的多功能一体机等),应当与涉密计算机配套使用,不得连接其他非涉密计算机或电话传真网络;
由专人负责办公日常计算机软件的安装和设备的维护维修工作,严禁使用者私自安装计算机软件和擅自拆卸计算机设备;
处理涉密数据的设备(包括涉密计算机和打印、扫描设备等)发生故障确需外出维修的,应当拆除存储部件,并到保密部门指定的维修单位进行维修,如送其他单位,须经本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并由专人进行现场监督;
涉密设备应粘贴明显标识,标明涉密设备身份。涉密计算机在机箱开启处应粘贴一次性标签;
高密级设备调换成低密级使用,要进行降密处理,并做好相应的设备转移和降密记录;
需报废的涉密设备和过期数据,须经相关领导审批后,到保密部门指定单位进行销毁;
“技防”——
身份鉴别与访问控制。采用手指静脉身份识别系统登录涉密计算机,能够实现身份鉴别,并可对不同角色授予不同的权限。同时,应设置开机密码,必须由数字和字符组成,长度不少于10位数,并根据人员使用情况定期更换;
违规外联管理。能够及时发现、记录、警告并阻断违规外联行为;
计算机病毒与恶意代码防护。安装经过国家安全保密部门许可的计算机病毒与恶意代码防护产品,定期进行升级,并及时更新系统补丁,同时将升级记录登记备案;
绝对禁止涉密计算机在线升级防病毒软件病毒库,同时对离线升级包的来源进行登记。毎周对涉密计算机病毒进行一次查、杀检查,并将查、杀结果登记造册;
终端安全审计。能够对系统配置、账号配置、当前进程、文件操作以及输入输出设备和接口使用进行审计和控制;
移动存储介质管理。能够防止非授权移动存储介质在涉密计算机使用,对授权移动存储介质也要先进行计算机病毒的查、杀处理,然后才可使用。
因工作需要,各市州会随时安排人员前来调取省地名普查办保存的“一普”资料。对此,省地名普查办由专人负责,要求领取人员携带普查专用移动存储设备、个人工作证(或行政执法证)、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相关申领表格,并加盖本级地名普查办公章后,方可正常调取。
6月29日,江汉区地名普查办人员赵俊来到省地名普查办,拿出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等,按照程序,领取江汉区“一普”电子扫描地名卡片。他边领边认真地说:“我还没按手印呢。”省地名普查办工作人员会心地笑了起来,说:“不急不急,印泥放在隔壁办公室了,我马上去拿。”
貌似很小的细节,却既是我省地名普查有关保密意识已深入人心的一个明证,更我省地名普查有关保密工作已深入基层的一个缩影。
仍是5月31日,星期日下午。
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办工作汇报会进入了另一项重要议题: 如何进一步抓好全省地名普查保密工作?
省民政厅区划地名处副处长杨宁汇报完前期地名普查保密工作后,区划地名处副处长孙平率先发言,献计献策,随后,省地名普查办其他成员各抒己见,达成共识:
必须做好保密工作。从宏观上,要增强保密意识,逐级签订保密责任状。从微观上,要建立健全保密机制,落实责任到人,使保密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必须“讲规矩”保密。要继续强化技术手段,强化人防、物防和技防;
必须建立地名普查保密员制度。各县市地名普查办涉密计算机一开机即要有专人守护,出现问题,可追溯,可检查。要抓好防范点,做到保底线,形成专人、专机、专库、专柜、专门的制约机制,有专门的身份识别;
必须做到密级与地名普查保密技术相匹配,关键的保密业务与技术合作相匹配……
为落实会议精神,日前,省地名普查办正紧锣密鼓草拟《湖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涉密数据保密管理办法》,遵循主动防范、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工作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采取人防、物防和技防相结合的防范措施,提高防范、发现和处置能力,做到业务工作谁主管,保密工作谁负责,并要求各级地名普查办切实履行好对下级地名普查办和本级涉密单位涉密数据管理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职责,保障涉密数据安全,以进一步规范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涉密数据的管理和使用。
由“保密规范”安全保护网搭建的第三层防火墙,还在继续砌宽,垒高,搭厚……
是现实而不仅是展望
更稳,更快,更强
一年,一晃而过。我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暗暗契合了时间的节奏,有起有落,有苦有甘,有沉静,更有火热……
然而,我们不会在回忆的温床沉溺太久、太深、太远,因为,我们尤为难忘的,是这样一幕:
4月10日下午,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负责人会议在武汉市武昌区隆重召开! 16时10分始,宜昌市、咸宁市等市州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组长陆续走上会议主席台,先后与省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组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甘荣坤郑重签订《湖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目标责任状》;
责任状的工作责任内容,涵盖强化领导责任、加强队伍建设、落实普查经费、严格保密管理、抓好普查宣传、注重成果转化和服务中心工作等方面;
工作责任目标是,按照国务院地名普查办关于2015、2016、2017年分别完成40%、40%和20%县级政区普查任务的总体部署,分解落实年度目标任务,包括完成实地踏勘、地名标准化处理、地名设标、资料整理、数据录入、数据编辑、图库匹配、成果输出、分级验收等工作任务;
奖惩办法为,省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对各市州的年度普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各地目标责任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对完成责任目标,工作成绩突出的市州以奖代补给予奖励,并通报表彰;对未完成工作目标责任状的市州,将采取一定形式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后果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其目的,旨在强化普查管理,增强责任意识,确保普查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充分调动各市州普查工作积极性,按时优质完成全省地名普查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
《湖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目标责任状》的签订,标志着我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正式驶入政府责任目标快车道!
责任状的签订,还意味着,我省正自我加压,地名普查工作力度更强,肩上的担子,却也更重!
当前,就将整整历时四年的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而言,我省正进入一个阶段性的转折点和关键期。如何继续加固工作“防火墙”,以思为观后镜,以墙为护航仪,随时辨清方向,及时扫清障碍,不时添加燃料,确保我省地名普查快车一路领先,安然抵达?
时不我待——继续且行且思吧!答案,仍在路上;前路,仍有无限可能,等候,并迎接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