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目录外品牌型号电动车不得在汉上牌上路

18.12.2019  12:50

   武汉已发布六次服务目录 涵盖超150个品牌1438种型号

   目录外品牌型号电动车不得在汉上牌上路

  楚天都市报讯(见习记者詹钘 通讯员程治)16日,武汉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第六次(新国标04号-02)电动自行车服务目录,此次发布69个品牌245种型号的电动自行车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决议及3C认证一致性要求,可在武汉销售、上牌。

  至此,自4月15日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实施以来,武汉市共计发布6次《武汉市电动自行车服务目录》,已收录超过150个品牌1438种型号电动自行车,可供消费者选择,消费者可在武汉市市场监管局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据介绍,按照《武汉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电动自行车列为非机动车管理,武汉市对电动自行车管理实行目录管理,也就是在武汉市内生产、销售、骑行的电动自行车,必须是政府发布的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未经公安交管部门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武汉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电动自行车实行目录管理,既有利于从源头杜绝不达标非机动车车辆出厂、销售,又能有效避免因购买不达标产品导致无法登记、使用。只有列入《电动自行车服务目录》的电动自行车产品,才能在武汉市登记上牌和上道路行驶。消费者在选购电动自行车时,可要求商家出具车型的产品合格证,确认该车型是否在目录范围内。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