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专项调研活动的通知

02.06.2015  12:04
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专项调研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局政策法规处、人事处、综合协调处、评审处、“两化”办:       2014年以来,全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不断创新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和监管方式。为全面掌握全省改革进展情况,深入推进各项改革措施,经研究,决定结合全国第十四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全面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调查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主要内容       主要包括六个方面的改革事项:一是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包括贯彻实施《湖北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推进“五级五覆盖”、企业主体责任“五落实、五到位”,部门落实“三个必须”、企业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等情况。二是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包括改进目标考核方式、注重过程考核、完善分级考核体系、加大安全生产在综合考核中权重、目标考核结果运用等方面。三是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包括纳入网格化管理的内容及事项、日常运行机制建设、检查考核办法、安监部门与综治部门联动机制构建、网格化管理功能等。四是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包括实施网上审批、市州承接能力建设、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专业化服务市场培育与监管等。五是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包括基层(乡镇)、开发区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安全生产执法机构建设及运行,综合执法改革、探索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监管一体化等。六是隐患排查治理“两化”体系建设,具体按省局“两化”办的有关部署要求进行。       二、时间步骤安排       调研活动从5月下旬开始,至6月下旬结束。6月上中旬前,市州先行调研,充分掌握情况。在此基础上,省局相关牵头处室深入各地调研。7月上旬,省局召开改革座谈会,总结近一年来的深化改革情况,研究部署下步工作。       三、有关要求       1.全面掌握改革进展情况。对照《湖北省全面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方案》(鄂安〔2014〕24号)和《省安监局关于印发<深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改革实施方案>等六个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安监发〔2014〕89号),调查了解各地推进各项改革举措的情况,包括典型做法、特色亮点,出台了哪些重要文件或政策措施;推进改革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障碍,意见和建议。       2.抓好衔接落实。省局调研活动由局领导带队,可结合日常检查督办工作和其他调研活动一并进行。有关处室加强与市州沟通协调,衔接好调研的具体时间、方式、单位。在抓好实地调研的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全面掌握面上整体推进情况。省局有关处室要6月底前形成调研材料,上报局改革办(政策法规处)。       3.注重廉洁自律。要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开展调研活动,特别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实施意见,改进作风,合理统筹安排下基层调研活动,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