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专项调研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局政策法规处、人事处、综合协调处、评审处、“两化”办:
2014年以来,全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不断创新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和监管方式。为全面掌握全省改革进展情况,深入推进各项改革措施,经研究,决定结合全国第十四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全面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调查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主要内容
主要包括六个方面的改革事项:一是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包括贯彻实施《湖北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推进“五级五覆盖”、企业主体责任“五落实、五到位”,部门落实“三个必须”、企业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等情况。二是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包括改进目标考核方式、注重过程考核、完善分级考核体系、加大安全生产在综合考核中权重、目标考核结果运用等方面。三是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包括纳入网格化管理的内容及事项、日常运行机制建设、检查考核办法、安监部门与综治部门联动机制构建、网格化管理功能等。四是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包括实施网上审批、市州承接能力建设、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专业化服务市场培育与监管等。五是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包括基层(乡镇)、开发区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安全生产执法机构建设及运行,综合执法改革、探索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监管一体化等。六是隐患排查治理“两化”体系建设,具体按省局“两化”办的有关部署要求进行。
二、时间步骤安排
调研活动从5月下旬开始,至6月下旬结束。6月上中旬前,市州先行调研,充分掌握情况。在此基础上,省局相关牵头处室深入各地调研。7月上旬,省局召开改革座谈会,总结近一年来的深化改革情况,研究部署下步工作。
三、有关要求
1.全面掌握改革进展情况。对照《湖北省全面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方案》(鄂安〔2014〕24号)和《省安监局关于印发<深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改革实施方案>等六个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安监发〔2014〕89号),调查了解各地推进各项改革举措的情况,包括典型做法、特色亮点,出台了哪些重要文件或政策措施;推进改革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障碍,意见和建议。
2.抓好衔接落实。省局调研活动由局领导带队,可结合日常检查督办工作和其他调研活动一并进行。有关处室加强与市州沟通协调,衔接好调研的具体时间、方式、单位。在抓好实地调研的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全面掌握面上整体推进情况。省局有关处室要6月底前形成调研材料,上报局改革办(政策法规处)。
3.注重廉洁自律。要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开展调研活动,特别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实施意见,改进作风,合理统筹安排下基层调研活动,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