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印发通知要求抓好《湖北省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
17.08.2016 11:38
本文来源: 民政厅
7月20日,省政府出台了《湖北省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鄂政发﹝2016﹞37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近日,省民政厅印发通知,要求全省民政系统积极履行部门职能,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推动《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
通知指出,《实施方案》的出台,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要体现,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的具体举措,是我省目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指南和纲领性文件。贯彻落实好《实施方案》,对于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我省未来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维护社会和谐,服务基本民生,落实精准扶贫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知强调,各级民政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实施方案》出台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民政重点业务工作范围同安排、同部署,坚持儿童优先,坚持问题导向,准确把握民政部门的职责要求,承担牵头组织职责,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发挥督促指导作用,落实兜底保障职责。(社会事务处 刘昶)
本文来源: 民政厅
17.08.2016 1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