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货撞了电动车致两人死亡 挂靠公司竟造假应付检查
原标题:重货撞了电动车造成两人死亡 挂靠公司竟造假应付检查
今年以来,武汉交管部门共开展8起深度调查,目前已完成5起,对3家涉案企业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立案侦查,对4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还有3起正在调查中。
2019年3月20日下午,熊某驾驶武汉恒运达物流有限公司黄陂分公司名下的鄂AHL***号重型罐式货车沿烽胜路行驶至三环线烽胜路立交桥上桥匝道时,与陈某骑行的电动自行车(载范某)发生碰撞,事故造成陈某、范某死亡。
据洪山区交通大队民警介绍,肇事车辆与该公司2017年签订挂靠协议,每年收取3000元的挂靠费,但只负责肇事车辆的年审过户和购买保险,从未组织过驾驶员参加安全学习培训;该公司内部管理混乱,企业实际负责人胡某没有尽到监管职责,对公司所属的驾驶员、车辆管理不到位,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2名在职的安全管理人员都未取得《湖北省安全教育培训证书》,属于无证上岗;事故发生后,为应付政府部门检查,编造车辆安全技术检查记录、驾驶人交通安全学习记录、运输车辆动态监控记录等数本台账。
经过进一步排查发现,武汉恒运达物流有限公司黄陂分公司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方面还存在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和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等问题。洪山交管负责人表示,恒运达公司疏于日常管控教育,驾驶员无证上岗,导致两人死亡的严重后果,案发后伪造台账对付检查,违法行为和性质恶劣,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刑法》第134条第1款的规定,企业直接责任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
2019年4月4日,武汉警方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对武汉恒运达物流有限公司黄陂分公司立案侦查,并依法对企业实际负责人胡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据市公安交管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上述典型案例,给负有道路安全责任的企业主体敲了次警钟,企业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在源头管理和事故防控上积极主动履责,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记者夏奕 通讯员张鹏 魏文欣 阮见 崔彦伟
责任编辑:张君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