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兴洪:放开“单独”二孩生育政策深得基层干部群众拥护
11月15日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指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标志着倍受关注的“单独”二孩政策正式出炉,在秭归县基层干部群众中引起了强烈反响,一致认为这一人口和生育政策的调整顺应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并表示积极拥护。
秭归是一个贫困山区县,国土面积2427平方公里,总人口38.19万人。随着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实施,全县生育水平稳步下降,自1996年至今18年来,全县符合政策生育率保持在97%以上,人口出生率保持在9‰以下,总和生育率稳定在1.0左右,人口自然增长率在经历了11年的负增长之后,随着第三次生育高峰来临,近几年也始终稳定在2‰以下,人口增长方式步入了低出生、低死亡、低(零)自然增长的稳定模式。在基层人口计生战线奋战了近20年的县人口计生局党组书记梅刚分析指出,国家生育政策的调整恰逢其实,这将对该县直接产生四大有利影响:一是顺应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国家生育政策与广大育群众的生育意愿更加贴近,有利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二是可以延缓该县日趋严重的老龄化进程,为未来增加劳动龄人口,减轻社会养老压力,更好的释放人口红利,有利于缓解全县日益突出的人口结构性矛盾;三是生育率的适度增长可以为日趋萧条的山区农村经济注入新的活力,同时能够直接刺激消费,有利于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四是可以降低家庭计生特殊困难风险,助力孩子个性心理健康成长,有利于家庭幸福美满和社会和谐稳定。鉴于该县广大群众“少生优生、优育优教”的生育观念已基本形成,适度的生育政策调整不会对当前的低生育水平产生较大的波动。
责任编辑:陈 军
稿件来源:秭归县人口计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