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委会举办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培训会强调 学习宣贯新《安全生产法》 实施依法治安

06.11.2014  19:45
学习宣贯新《安全生产法》  实施依法治安         11月6日,省安委会举办全省学习宣贯新《安全生产法》培训会,甘荣坤副省长强调,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学习四中全会精神,抓好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贯,实施依法治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杨元元作新《安全生产法》专题辅导报告。省政府副秘书长陈新武主持。       甘荣坤副省长说,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了《安全生产法》修正案,并将于今年12月1日施行。宣传贯彻好这部法律,对于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甘荣坤副省长强调,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学习四中全会精神,切实抓好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贯工作。要抓好各级党政干部的教育培训,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让全体从业人员了解自己的法定权利和义务,做到学法、知法、守法。       杨元元副局长在专题辅导报告中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就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要求,强调安全生产是人命关天的大事,是不能踩的“红线”。安全生产事关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现行《安全生产法》施行12年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的期待有了很大的变化,安全生产工作面临新情况和新要求,修改《安全生产法》很有必要性。新《安全生产法》修改涉及现行《安全生产法》97条中的63条,包括新增条款,占65%,内容丰富、广泛,深入宣传贯彻各项法律条款,是我们安监部门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要依法治安,不断地开创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       杨元元副局长对新《安全生产法》的修改必要性、修改主要过程、修改的主要内容、主要内容解读、对立法工作的思考和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等6个方面进行了专题辅导。与会代表反响热烈,专题辅导贴近实际,代表们普遍感到肩上的责任更重。       省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各市州、县(市、区)安监局长,中央在鄂、省属大型企业负责人,省安监局、湖北煤监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全体干部共计400余人参加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