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琴行男老师猥亵小女孩 乱摸其胸部下体被拘
本报讯(记者杨自林)50多岁的琴行男老师,在上小提琴培训课的时候,对还在上小学的小女孩进行猥亵。22日,宝塔河一琴行男老师刘某,因猥亵学生小玲,被警方行政拘留15天。
“妈妈,你快回来。”21日晚6点半左右,还在为生意忙碌的张女士,突然接到女儿小玲带着哭腔的电话。张女士问了女儿几次,可小玲就是不说。预感到有不好的事情发生,张女士赶紧回了家。
小玲今年11岁,目前还在上小学。年初时,她想学小提琴,家里就在宝塔河附近一家琴行给孩子报了一个培训班,由琴行的老师授课,每周一次,每次60元。由于这家琴行离家近,加上父母一直忙生意,几乎每次都是小玲独自一人去上课,然后又独自一人回家。当晚,张女士回家后,小玲哭着向妈妈讲述了上课时发生的一切。
张女士告诉记者,在上课时,小玲的老师刘某突然将手伸进小玲的衣服里,在胸部乱摸。小玲十分害怕,没敢反抗。后来,刘某还将手伸向了小玲的下体。就这样,小玲在极度恐惧的情况下,上完了这节课。张女士还说,下课后,刘某还掏出100元现金给女儿,但小玲没有接。
听完女儿的哭诉,张女士随即报警。当晚,警方将刘某传唤至宝塔河派出所。
据警方介绍,刘某今年57岁,到案后对自己猥亵小玲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22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警方作出处罚决定,刘某被行政拘留15天。23日上午,记者陪同小玲的父母,来到宝塔河派出所,领取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目前,小玲已经正常上学。但据其父母介绍,事发后,小玲出现了明显的变化,平时活泼开朗的她变得沉默寡言,还经常低着头流泪。父母都很担忧,小玲何时才能走出阴影?
记者随后来到小玲上课的培训室,教室里空间狭小,且没有安装透明玻璃和窗户,一旦关上门,从外面根本看不到里面的情况。警方提醒,未成年孩子在上类似的培训课时,一定要有家长陪同,以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