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只狗广场嬉戏咬伤1岁女童脸 两主人被判赔偿

19.11.2015  11:22

  楚天都市报11月18日讯(记者聂丽娟 通讯员史文君)遛狗时没有拴住绳子,小狗与广场上另外的一只小狗嬉闹中,结果伤及无辜,将广场上婴儿车内的婴儿和其母亲抓咬。两只小狗的主人被受害人告上法庭。昨日记者从江夏法院获悉,这起因遛狗而引发的官司,让两位遛狗人各赔偿损失千余元。

  2015年6月,陈女士带着1岁多的欢欢,在江夏一广场散步。广场上有两名男子各自牵着小狗溜达,突然,两只小狗疯狂的打斗起来,并突然窜到了欢欢的婴儿车前,混乱中,欢欢额头被抓伤,陈女士也被轻微抓伤。

  经公安机关调解无果,2015年7月,陈女士将两只狗的主人告上法庭。

  两只狗的主人都称自己冤枉,咬人的不是自家狗,是别人家的狗。

  承办此案的法官判令认为,赵某和占某在遛狗时,未对各自所遛的狗尽到管理义务、造成婴儿及母亲被抓伤,据此两只狗的主人各自承担50%的赔偿责任。

  提醒:

  重要的事说三遍:出门遛狗记得系绳,记得系绳,系绳!!!

  时下,养大型犬、烈性犬的人越来越多,每天早晚,大狗往往触目可见。

  最危险的就是孩子了。一、孩子喜欢和动物亲近,但孩子体格较小,对狗没有威慑力;二、孩子身高和大型犬差不多,盯着狗看或者耍玩的话,狗会感到威胁,进而追赶攻击他们。

  所以,遛狗的班子们,请你们一定一定要系好犬绳,看紧点,疫苗也得好好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