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找父亲借钱遭拒后赌气抢劫 抢425元获刑四年半

29.09.2016  12:35

  找父亲借钱遭拒后,为了赌气竟两次抢劫。昨日,小伙陆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半,虽然他只抢到了425元。

  今年7月,没有固定收入的陆某开口向父亲要钱,遭到拒绝后便赌气称“不给钱就去抢”。几天后,陆某携折叠刀先后两次抢劫了两名司机,总共抢得425元。

  令人匪夷所思的是,陆某第二次抢劫的对象,竟然还是一名熟知他身份信息的熟人。因此,陆某很快便被抓获归案。虽然陆某总共只抢到了425元,但根据《刑法》规定,抢劫罪的起点刑期就是三年,加上陆某还作案两次且是持械抢劫,最终,他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