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煤矿生产连续5年无重特大事故
全省煤矿生产连续5年无重特大事故
去年首次实现“零死亡”
湖北日报讯 (记者李光正、通讯员程慧朋)1月25日,从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北局获悉,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2021年首次实现全年“零死亡”,连续3年未发生较大事故,连续5年未发生重特大事故,创历史最好水平。
2021年是湖北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体制改革年。该局以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为主线,不断提升监察执法效能,持续夯实煤矿安全基础,狠抓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该局坚持与省应急厅、省能源局联合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节后复工复产督查,与省气象局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联动机制,发布预警撤人信息;坚持每半年组织对地方政府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开展一次监督检查,每检查一个产煤县(市),及时向地方政府通报情况,分析问题隐患,下达工作建议函、监察通报,督促加强对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推动盯守包保责任落实。
目前,全省保留17处煤矿,其中7家正常生产煤矿均在恩施州。该局特别盯住利川、建始等重点地区和重点灾害矿井,2021年初连续7次主持召开煤矿现状研讨会,深度分析煤矿的安全现状、主要灾害及防治措施、主要风险及防控建议,预判安全风险,明确检查内容,实施分类监察;年中多次召开执法业务专题会,开展执法互查互检、执法案卷评查、现场执法监督和行政执法评议,学习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查找问题不足,统一处罚标准,明确执法思路,提高执法针对性和实效性;年终,再次对17处煤矿进行风险分析研判,确定风险因素40项,对其中21项重大风险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形成《关于煤矿重大安全风险分析研判的报告》。
2021年汛期,针对利川市部分煤矿遭受特大暴雨袭击的紧急形势,该局连夜指派两名监察员紧急赶赴受灾煤矿,由于提前指导应急演练,提前发布预警信息,提前督促停产撤人,提前赶赴现场指导,有效避免了淹井事故和人员伤亡。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