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点军法院强制执行涉恶刑事财产

10.11.2020  15:11

   中新网湖北新闻11月10日电 (罗雪)宜昌市点军区法院执行局近日依法对孙某动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资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对孙某动、范某、徐某林应缴纳的罚金和违法所得、常某应缴纳的罚金78.42905万元全部执行到位;对朱某斌应缴纳的罚金已执行3.770904万元,以上合计执行涉恶财产82.199954万元。

  点军区法院于2020年7月21日公开开庭审理孙某动等6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于同年8月18日分别在秭归县看守所、宜昌市第一看守所对孙某动等六人进行一审公开宣判。法院以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数罪并罚判处6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到一年不等,对其中五人并处罚金共计人民币80万元,对其中四人没收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17.9054万元。

  一审判决生效后,案件于同年9月10日移交点军区法院执行局,由执行局局长带队开展涉恶财产清底工作,执行局成员2人一组利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各被执行人开展全方位财产调查,确保第一时间将黑财控制,防止财产隐匿和黑财流失,促进执行兑现。

  由于朱某斌被江苏省阜宁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与本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刑期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5万元。现朱某斌在服刑当中,且经调查显示其当前已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故剩余执行款项法院将在后续发现可供执行财产后,再次强制执行。

  同年10月31日,在执行局全体成员的不懈努力下,82.199954万元可执行的涉恶财产全部执行到位,黑恶势力根基遭到进一步摧毁。 (编辑:刘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