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公益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安监局、总工会,省安委会成员单位,中央在鄂企业、省属重点企业: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各部门、各企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努力防范和坚决遏制重大事故,全省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总体稳定、持续好转的发展态势。尤其是广大企业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提升了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涌现出了一大批堪称表率的示范企业。为了树立典型,引领全省广大企业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省安监局、省总工会、湖北煤监局、湖北日报传媒集团、湖北广播电视台决定在全省开展“评选湖北省首届十佳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大型公益活动。
现将《评选湖北省首届十佳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大型公益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
1.《评选湖北省首届十佳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大型公益活动方案》
2.湖北省首届安全生产十佳示范企业推荐审批表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湖北省总工会 湖北煤矿安全监察局
湖北日报传媒集团 湖北广播电视台
2014年6月19日
附件1
评选湖北省首届十佳安全生产示范企业
大型公益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好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战略部署,大力推动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省安监局、省总工会、湖北煤监局、湖北日报传媒集团、湖北广播电视台决定在全省开展“评选湖北省首届十佳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大型公益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层层推荐、认真评选并大力宣传我省安全生产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示范企业,引领全省广大企业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升安全水平,努力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为推进“五个湖北”建设提供良好的安全保障。
二、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省安监局、省总工会、湖北煤监局、湖北日报传媒集团、湖北广播电视台。
承办单位:省安全生产宣教中心、省安全生产技术协会。
协办单位: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安监局、总工会,省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中央在鄂企业、省属重点企业,武穴宏文广告有限公司。
三、评审组织机构
为确保评选活动公平、公正、公开,保证评选活动的权威性和影响力,经研究决定成立“湖北省首届十佳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大型公益活动组委会及其办公室。组委会主要负责活动的组织、推进、协调、评选、宣传等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负责评选活动日常事务。
活动组委会主任委员:
刘旭辉 省安委会副主任、省安办主任、
省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主任委员:
朱风山 湖北煤监局局长
葛 琳 省总工会副主席
舒永健 省安监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刘向东 省安监局巡视员
赵洪松 湖北日报传媒集团副总编辑
雷 刚 湖北广播电视台总编辑
委 员:
周惠安 省总工会副巡视员
徐亚敏 省总工会副部长
李建涛 省安全生产技术协会会长
郭玉梅 省安监局政策法规处处长
冯国祥 省安监局办公室主任
詹良斌 湖北煤监局综合处处长
向 维 省安监局人事处处长
郭小涛 省安监局机关党委书记
李国玉 省安监局监察室负责人
姜 平 湖北日报传媒集团社会新闻中心
主任
梁 云 湖北广播电视台电视新闻中心主任
刘 越 省宣教中心主任
汪宝坤 省安宣办主任
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安监局政策法规处(宣传处),郭玉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詹良斌、刘越、徐亚敏、姜平、梁云、汪宝坤同志任副主任,具体负责评选活动日常事务。
四、评选范围
近三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死亡事故,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均可参加评选:
1.2011-2013年间被评为全省安全生产红旗单位和先进单位的企业;
2.获得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以上称号的企业;
3.获得国家或省级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称号的企业;
4.获得全国或全省“安康杯”竞赛先进单位称号的企业;
5.创新安全生产管理,具有典型示范效应的企业。
五、活动步骤及时间安排
1.基层推荐阶段(6月15日至7月31日)。
采取自下而上、自荐或逐级推荐的办法,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市州安办初选后集中上报。省安委会成员单位所属企业由成员单位作为主管部门把关上报。中央在鄂企业和省属重点企业可直接向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报送。
上报材料包括《湖北省首届安全生产十佳示范企业推荐审批表》(一式三份)、企业简介(300字以内)、典型经验材料(2000字以内)、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图片。以上材料全部附电子版。上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31日(以邮寄时间为准)。
联系人:陈仰啸;
电 话:18171222250, 027-67120927;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
通信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中南国际城B1座711室。
2.评选阶段(8月1日至11月8日)。
(1)8月1日-8月9日,组委会办公室对所有推荐上报的“示范企业”候选企业进行资格审查。
(2)8月10日-8月16日,评审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候选企业进行评审,确定30名入围名单。
(3)8月17日-10月17日,组委会办公室组织专班对30名入围企业每家采写一篇新闻报道,在荆楚网、湖北省安监局官方网站开辟专栏宣传;在《湖北日报》、湖北电视台等媒体进行新闻宣传;在《湖北安全生产》杂志开设增刊进行宣传报道,并准备接受社会投票。
(4)10月18日-11月8日,按照社会投票占50%、专家组评分占20%、评审组评分占30%的权重比例,从30名入围企业中评选出10家“湖北省首届安全生产十佳示范企业”和20家“湖北省首届安全生产优秀企业”。其中,10月18日至10月31日为社会投票时间,11月1日至11月8日为专家组和评审组投票时间。专家组成员由组委会在省安监系统专家库内指定产生。
社会投票采取固话、短信的方式进行。具体操作细则如下:
手机短信投票: 湖北地区手机用户直接编辑短信“EK+候选编号”(如EK01)发送到10621680,为您支持的企业投票,信息费1元/票,活动期间每部手机限投10票;
固定电话投票: 湖北地区固定电话、电信C网手机用户可直接拨打16822222,根据语音提示投票,信息费1元/票,活动期间每部电话限投200票;
投票期间荆楚网和湖北省安监局网站每天实时公布投票进度。
3.宣传推广阶段(11月9日至12月31日)。
(1)组织“湖北省首届十佳安全生产示范企业”授称仪式;
(2)编印“湖北省首届十佳安全生产示范企业”画册、光碟;
(3)采写“湖北省首届十佳安全生产示范企业”专题稿,在湖北日报连续报道;
(4)制作“湖北省首届十佳安全生产示范企业”专题片,并安排在湖北电视台《聚焦安监》栏目连续播出。
宣传推广活动可视具体情况推迟到2015年2月底。
六、奖项设置
1.对10家“湖北省首届十佳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和20家“湖北省首届安全生产优秀企业”颁发奖牌。
2.设最佳组织奖2名,每名奖金10000元;优秀组织奖6名,每名奖金5000元。
七、工作要求
1.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各市州安委会办公室要成立专班,明确专人负责,精心组织,确保整个评选活动的顺利进行。
2.各市州要认真组织基层初选,择优推荐,严格把关,做到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真正把具有典型示范效应的企业推荐上来。原则上每个市州推荐上报到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的不超过10家,武汉市不超过15家,直管市、林区不超过5家,省安委会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
3.各地要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全面发动。活动结束后组委会将以市州、安委会成员单位、中央在鄂企业和省属重点企业为单位评选组织奖,并给予相应奖励。
附件2
湖北省首届十佳安全生产示范企业推荐审批表
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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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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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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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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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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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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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介(3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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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呈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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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州安办(或主管部门)审核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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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委会
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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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经验
材 料
2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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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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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呈报和审核意见均需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