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最新提示、公告!
12月30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湖北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温馨提示湖北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湖北省2022年下半年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面试)温馨提示
湖北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2023年1月7日-8日举行。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本次考试有关要求告知如下,请广大考生遵照执行。
一、自我健康管理。考生要做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加强自我防护。考前非必要不外出,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或参加聚集性活动,人际交往保持安全距离,确保身体健康。
二、合理安排出行。考试当天,考生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途中做好个人健康防护。
三、接受健康检查。进入考点时,考生须配合健康检查,主动出示本人身份证、面试准考证,进行体温检测后方可参加考试。体温检测若出现发热等症状的考生,可适当休息后复测。复测仍体温异常的,由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经评估可以参加考试的,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经评估需就医的考生,应及时就医。
四、有序参加考试。入场时,考生按规定通道有序进入考试相关区域,保持人员间距。考生须全程佩戴医用外科或以上级别口罩,但不得因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考试过程中,考生要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在工作人员的指挥下按照规定的离场通道,迅速有序离场,不聚集喧哗和逗留。
湖北省2023年上半年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报名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2〕95号)精神,现将我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月13日9:00至16日16:00
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1月13日9:00至16日17:00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3年1月18日24:00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3月6日-11日
考试时间:2023年3月11日
具体安排如下:
报考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学历要求: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专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4。考区选择: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在校学生报考本次笔试,可凭学校出具的在校学籍证明(见附件1)或学信网上的学籍报告,选择就读院校所在考区报考,也可选择在户籍所在地考区或有效期内居住证所在地考区报考。
社会考生:具有我省户籍的社会考生可选择户籍所在地考区(神农架林区户籍的考生选择十堰考区)或居住证申领地考区报考。非我省户籍的社会考生,必须持有我省的居住证才能报考。居住证必须为原件,且在有效期以内。办理证明或办理回执不能作为报名依据。
在湖北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且在湖北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各学段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我省居住所在地考区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居民、持有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居民,可在我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现役军人:部队驻地在我省的现役军人,可在驻地考区报考。5。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可选择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来源:湖北发布、湖北省教育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