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湖北省政府采购执行确认书(鄂财采认【2016】-08439)的要求,湖北省民政厅拟对全省2011-2015年10个县市(武汉市黄陂区、郧西县、松滋市、宜昌市夷陵区、枣阳市、京山县、应城市、浠水县、通城县、恩施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概况
1、采 购 人:湖北省民政厅
2、项目名称:湖北省民政厅2011-2015年10个县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服务
3、采购编号:【2016】-08439
4、采购预算价:10万元,供应商谈判报价超过预算金额即为无效标。
5、采购要求:(1)会计事务所应具备财务审计经营资质,供应商回复时在提供报价的同时,一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2)派出的每个检查小组至少有壹名经验丰富的注册会计师负责,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签名要求与检查小组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提交标书时请提供参与每个检查小注册会计师资质复印件);(3)每个县市检查完毕应出具审计报告和管理建议书(壹式肆份);(4)各地方对检查所发现的问题整改后,会计事务所要对整改情况进行核实。
二、谈判资格及要求
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经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批准设立,并核发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的服务;
2、供应商必须为湖北省财政厅2015年公布的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服务)范围内的会计师事务所;
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持有注册会计师证书;
4、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提供近两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供应商应在参加本项目竞标活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三、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竞争性谈判文件从2016年 5 月26日上午8:30至下午17:00时止。
2、获取地点:省民政厅4楼412室 。
3、供应商购买文件须携带资料: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 、营业执照。
4、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包。
5、送达地点:省民政厅4楼412室领取谈判文件。
6、送达截止时间:2016年5 月30日10:00时止。
四、谈判地点及时间
1、谈判地点:湖北省民政厅4楼会议室
2、报价截止时间:2016年 5月30日10:00时
3、参加要求:届时敬请参加谈判的授权代表携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价及响应文件出席谈判会议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远春
电 话:027-56057103
手 机:18986866182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六、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民政厅官网
七、其它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格式)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的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购买 (采购人)的 ( 项目名称 ) 的采购文件。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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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民政厅
201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