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湖北省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29.06.2016  12:31

  6月27日上午,湖北省委副书记、省长王国生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全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会议听取了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彭军关于《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送审稿)》起草情况的说明汇报,会议对省民政厅起草的《湖北省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进行了认真讨论,并审议通过。

  会议认为,农村留守儿童是农村的未来,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施精准扶贫的重要内容,是解决当前农村留守儿童突出困难和现实问题的迫切需要。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家庭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大投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县、乡镇人民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强化民政、公安、教育、司法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责任,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救助保护机制,要在全面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建立数据详实、动态更新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数据库存。县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

  会议要求,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投入,要安排一定的工作业务经费,用于困难农村留守儿童临时照料和干预、帮扶、救助。会议同意建立省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的湖北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会议要求,联席会议要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部门协作配合。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信息沟通、资源统筹和整合,形成各司其职、分工协作、齐抓共管、整体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省综治办、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等16个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社会事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