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鄂州创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29.06.2015 09:26
本文来源: 民政厅
针对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率不高,鄂州提出“改变社会组织党员无人管、代管无着落和一些党员长期游离于党组织之外的状况”,要求凡是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社会组织,必须单独组建党组织。
为此,鄂州市成立了市委社会组织工委,挂靠市民政局,接受市委组织部指导。各区成立相应机构,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本文来源: 民政厅
29.06.2015 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