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鄂州上调社会救助标准

19.04.2016  08:13
  湖北日报讯  (记者杨念明、通讯员刘彦)鄂州市民政局近日公布,自4月起,该市上调社会救助标准。
  其中,城市低保标准统一提高到50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350元/月,集中供养、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统一提高到670元/月,市城市福利中心集中供养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为840元/月,城镇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提高到1000元/月,农村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提高到700元/月。
  同时,鄂州市拟对低保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每人每月50元,对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每人每月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