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低保兜底要避免“一兜了之”
湖北日报讯 周磊
近日,最新修订公布的《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中有一条规定很亮眼: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及条件,无正当理由多次拒绝接受有关部门介绍的与其健康状况、劳动能力相适应的工作的,将被取消其最低生活保障资格。(10月8日新华社报道)
确保低保的公平公正,发挥好托底保障作用,应成为各地落实低保政策的一把标尺。济贫而不奖懒,是低保制度设计的应有之义。满足贫困人群基本温饱需求的低保政策为“五个一批”工程之一,在脱贫攻坚战中扮演着相当重要的角色。但现实中有少数贫困群众“等靠要”思想严重,靠着政策生活,既不勤奋劳作,也不愿学一门手艺技术,甚至在有些地方出现了争当低保户的怪象。力促低收入群体再就业,避免出现低保“养懒人”的情况,在不少地方出台的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中均有体现。“在扶贫的路上,不能落下一个贫困家庭,丢下一个贫困群众。”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在即,“躁进”的苗头在有些地方开始冒尖。有的不考虑脱贫质量,只讲脱贫速率,保一户是一户,没有后续跟进。这种简单采取“低保兜底,一兜了之”的做法,无形中削弱了低保的减贫效果,亦不利于低保政策与扶贫开发的有效衔接。
一个正常的社会必然是以劳动获得财富为荣,以不劳而获为耻。脱贫攻坚,贵在精准,也难在精准。不管任务多么艰巨、有多少硬骨头要啃,对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及条件的低保户而言,当一份工作机会摆在面前,有人宁愿放弃工作而选择低保,这是值得我们警惕和深思的问题。懒人心态和躁进之风,极易让低保兜底这项事业陷入尴尬境地。越是关键时刻,越要防止精准脱贫沦为口号。不妨打破传统现金补贴的单一局面,促进低保与其他救助形式的衔接,降低受保家庭的贫困脆弱性。对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实施弹性复核制度,动态化调整救助金额和进出名单,多提供就业机会,使劳动年龄阶段人员改变积极吃救助、消极找工作的状态,体现有劳动收入与没有劳动收入的区别,鼓励引导低保人员就业,逐渐减弱劳动力对低保补贴的依赖,防止贫困人口固化。(载于2017年10月10日湖北日报第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