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开展“专项扶贫项目规范管理年”活动的通知
鄂政扶发〔2015〕17号
各市、州、县扶贫办:
为全面贯彻落实《2015年全省扶贫开发工作要点》(鄂办发〔2015〕2号)提出的“深入开展扶贫项目规范管理年活动”的要求,经研究,现就深入开展以“学规定、勤督查、树典型、谋创新、列清单”为主题的“专项扶贫项目规范管理年”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规定。认真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25号)、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改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的意见》(国开发〔2014〕9号)、省委省政府《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全省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鄂发〔2014〕12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政办发〔2014〕31号)和省扶贫办《关于印发〈湖北省整村推进专项扶贫项目管理办法〉等六个管理办法的通知》(鄂政扶发〔2014〕22号)等文件精神,深刻领会精准扶贫的要义,准确把握专项扶贫项目管理的要求,切实明确各级扶贫部门在项目管理中的职责,牢固树立依法扶贫意识,养成按规矩办事的习惯。
二、勤督查。按照突出整村推进、雨露计划、小额信贷、扶贫搬迁“1+3”品牌,兼顾中央彩票支持革命老区、老区插花贫困地区连片开发等专项扶贫项目的思路,每个季度确定1-2个专题,开展专项督查。第一季度重点围绕整村推进、连片开发项目、雨露计划开展专项督查,主要督查整村推进和连片开发验收情况、规划编制情况、项目库建设情况、项目备案批复情况,雨露计划主要督查上年度对象认定和补贴资金发放情况,本年度培训计划申报备案备查情况等。第二季度重点围绕小额信贷、扶贫项目贷款贴息等开展专项督查,主要督查风险补偿金制度建立、实施方案制定、项目贷款贴息项目库建设等情况。第三季度重点围绕扶贫搬迁、中央彩票公益金项目等开展专项督查,主要督查扶贫搬迁对象瞄准情况、补助资金拨付情况,彩票公益金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等。第四季度重点围绕整村推进、集中力量解决突出贫困问题试点开展专项督查,主要督查年度项目完成情况,规划实施情况等。
三、树典型。以召开会议,现场观摩的方式,学习交流各地专项扶贫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计划于2015年5月在恩施州举办金融扶贫机制创新研修班,实地参观考察宣恩县扶贫小额信贷项目管理的成功模式。适时在十堰市召开扶贫搬迁现场会,实地参观考察郧西县扶贫搬迁经验和做法。计划结合2016年整村推进贫困村“千村书记”培训班,总结推广专项扶贫项目村级规范管理的方法和经验。
四、谋创新。适时召开全省专项扶贫创新试点和乡为单位、连片开发专题座谈会,邀请19个承担省级创新试点和22个乡为单位、连片开发项目县(市、区)扶贫办的负责同志参加,交流扶贫开发创新试点工作进展情况,以点带面,纵深推进全省扶贫开发工作。
五、列清单。适应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权限下放、强化监管责任的新常态,建立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负面清单,进一步规范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准入范围、使用主体、受益主体,建章立制,有章可循。
各地可根据省扶贫办“专项扶贫项目规范管理年”的有关安排,自行开展符合本地实际的“专项扶贫项目规范管理年”活动。活动情况由市州扶贫办汇总后于2015年12月15日前反馈省扶贫办。
湖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