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法院法警大队大队长陈合祖:带出一流的警队

11.08.2014  17:31
图为陈合祖带领警队认真训练

  中新网湖北新闻8月11日电 (梁军)全省劳动模范、全省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襄阳百杰·优秀政法干警、两次荣记二等功、三次荣记三等功……在这一系列称谓和荣誉背后,是一个身材不高、外表精干的男人。他就是湖北省枣阳市法院法警大队大队长陈合祖。

   请向我看齐

  2007年11月,年近40的陈合祖从审判一线调到法警大队,任副大队长。随后,主持大队工作。不久,他发现一个问题:人员老龄化严重、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工作任务繁重,这让他不得不开始思考起了警队的未来。

  在基层法庭和业务庭干过多年的陈合祖知道,作为负责人,那就是大队的排头兵,行得端、立得直、走得正,才能喊向我看齐。

  一方面抓好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他每天早来晚归,加班加点,以敬业的精神对待工作。同时经常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法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为全面履行法警职责、服务审判执行工作筑牢思想基础。坚持以人为本,制定完善考勤、值庭、安检、安保、处突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实现法警工作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管理。

  另一方面积极探索部队军事技能与法警技能的有效结合。坚持实行每月一小训、每季一大训的集中训练制度,并亲自拟定计划、严格组织考核。特别是在全省法院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全国法院司法警察执法规范活动中,他率先垂范,发挥带头和引领作用,与警员们共同学习,共同提高,带领警员们圆满完成了训练任务。全大队参训率100%,合格率100%,优秀率达95%以上。

  正是通过全方位多角度的开展各项教育和大练兵活动,他带领的法警大队不断书写新的辉煌。2011年10月,枣阳法警大队经考核取得了全省基层法院总分第一名的好成绩,连续四年获得“全省法院司法警务先进单位”;2012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先进单位”。                                              

   处险显身手

  在法警大队,陈合祖虽然是领导,更是一名普通法警。大家都知道,为了工作,他的身体透支过剩,远远不抵年轻人,可每遇到险情发生时,他总是义无反顾冲在最前面。

  一天上午9时许,枣阳市经济开发区居民周某,因儿子的案件未得到执行心生不满,欲对办案法官行凶报复。

  当日,周某驾驶摩托车强行驶入枣阳法院大门,随后加大油门向办公楼门厅猛冲,后因台阶阻挡周某当场倒地摩托车熄火。

  值勤法警见状后迅速靠前。此时周某取出一把40厘米长的藏刀,还从摩托车后取出一塑料编织袋,并从里面拿出一约4升的油壶,陈合祖和在场法警闻到一股刺鼻的汽油味后,迅即将油壶和袋子夺下。周某随后又从身上掏出打火机,欲将加满汽油的摩托车点燃。在此千钧一发的时刻,陈合祖敏捷地一扑,用身体把周某与摩托车分开,一个反剪动作夺下打火机,并会同在场法警将其制服,使这一突发事件化险为夷。

  据了解,从警七年来,陈合祖携战友们成功制止一起犯罪嫌疑人脱逃事件、五起当事人欲自杀自损事件、三十多起突发事件,协助执行强制措施500余次。所带领的法警大队连续多年实现零差错、零事故、零信访。

   践行警民情

  每个来信访的当事人,都对法院有各种各样的想法,在信访过程中,有时会出现当事人言行过激或者违法的行为。为此,陈合祖将警务工作主动向信访领域延伸,耐心细致地做好信访人员的思想和法律解释工作。有时遇到来访群众,贫困无助、缺少路费、年迈多病、无人照顾等情况,他及时慷慨解囊,伸出援助之手,用实际行动践行“为民服务,为民排忧”的承诺。

  王城镇的张大成、张大秀姊妹俩记得最清楚,去年他俩因为过去遗留问题经常到法院上访,且精神失常,浑身臭烘烘的,还四处打骂人。陈合祖不厌烦的笑脸相迎,给他们买来吃的、穿的,还请车深夜把他们送回家。为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陈合祖还积极与当地镇政府联系沟通,妥善解决了他们的生活问题。

  “陈大队,那人真是好人啊! ”平林的柴大爷提到陈合祖至今念念不忘。去年冬天,柴老爷子到法院打赡养官司,身上没有一分钱,傍晚坐在法院门口冻得浑身发抖。了解情况后,他立刻掏出身上的两百块钱,护送老爷子到旅社过夜……

  “我所做的一切,只是应尽的责任和义务。”陈合祖说,在新的起点,继续带领大队全体人员再接再厉,瞄准更高的目标,奋勇前进!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