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江陵警方四项举措严查酒驾违法行为

14.12.2018  15:01

   中新网湖北新闻12月14日电 (王帅 赵修倩)记者14日从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公安局获悉,今年以来,该局采取4项举措,对酒驾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截止目前,江陵县公安局共开展整治行动140余次,查获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0744起,其中酒驾行为255起,醉驾行为26起。

  据了解,江陵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每月就江陵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出行条件进行1次专题研究。根据全县10个辖区酒驾违法行为易发多发时段、地段的特点,每周3次提请县公安局制定下发《全县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勤务安排表》,以此对执勤时间、地点、警力配置、工作纪律进行安排部署、严格要求、确保实效。

  属地改革,同管交通。充分发挥农村交管属地化改革作用,采取所队联勤、交巡联动等方式,联合执法、同步上岗、共同协作,督导全县105个农村交通劝导站、426名交通劝导员上岗履职,依托重要路段、村口设立的交通劝导站,及时劝阻、举报酒驾醉驾行为,积极发挥农村“两站两员”作用。

  科学布控,严查违法。突出重点路段和时段,最大限度将警力摆在路面。实行“五个第一时间”,即第一时间酒精检测、第一时间录入平台、第一时间固定证据、第一时间扣留驾照、第一时间实施处罚。实现一次夜查、多项成效,并要求所有执勤民(辅)警手机关机,减少外界因素对公正执法的影响和干扰。截止目前,共处罚酒驾违法行为人281名。

  加强宣传,浓厚氛围。在每辆农村面包车、校车、客车上张贴“三不”标语800余条;在全县餐馆、宾馆、KTV等餐饮娱乐场所张贴“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等宣传标语600余条,提醒司机朋友切勿酒后驾车。同时,充分利用本地电视、“村村响”广播、手机短信、“双微”等平台发布宣传教育信息300余条,营造了全社会共同抵制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浓厚氛围。(完)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