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民政厅省级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依据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执行确认书鄂财采认[2015]-13059号文的要求,湖北省民政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对“省民政厅零星维修(一)”进行政府采购,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质条件并对此感兴趣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谈判。
一、 项目概况
1、采购人:湖北省民政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2、项目名称:省民政厅零星维修(一)
3、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4、招标内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
6、工 期:2015年9月10日前验收完工。
7、施工地点:省民政厅
8、质量要求:合格。
9、质保期:两年。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竞争性谈判的投标人必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人,其报价将被竞争性谈判小组拒绝。
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以下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相关资质证件齐全、有效;具有良好的信誉,良好的技术支持和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
3、投标人应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报价,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
投标单位携带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包括: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于2015年8月5起至2015年8月7日止,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3:30-17:00时到湖北省民政厅107室免费领取。
四、 投标文件递交
2015年8月10日8时30分前(北京时间)递交至省民政厅。
五、 谈判开始时间及地点
2015年8月10日8时30分整(北京时间)开始谈判,地点同上。
六、 现场考察
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对施工现场进行考察。采购人将予以支持协助并现场解说工程大致的内容及要求,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七、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省民政厅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399号
联 系 人:武科长
电 话:027-50657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