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通过专家评审

23.09.2016  23:37

 

  9月23日上午,省民政厅组织召开了《湖北省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评审会议,邀请省委政策研究室、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等单位的10名专家组成评审组,对《规划》进行了评审。会议由省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评审组组长陈世强主持,规划编制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杨昌斌副厅长出席会议并做了发言。

  2014年7月,省民政厅印发了《湖北省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全面启动规划编制工作,成立了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规划编制历经全面推动部署、开展专题研究、起草规划文本、广泛征求意见四个阶段,完成了《湖北省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终期评估,开展了“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思路、面临形势和主要任务、信息化建设等三个综合性课和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社会救助体系、城乡社区服务体系、综合防灾减灾体系、基本殡葬服务体系等10个专题研究,总计形成了12份研究报告。向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卫计委等12个相关省直部门书面征求了修改意见。编制过程中,总计收集文本草案意见建议800余条,很多意见建议在规划文本后续修改完善中被借鉴吸纳。经过多次征求意见、反复修改,最终形成了《湖北省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提交专家组进行评审。

  评审组专家认真听取了厅规划编制工作小组的汇报,大家认为,《规划》体现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体现了与湖北经济社会相适应、具有湖北特色的创新务实现代民政的发展目标。规划内容与《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家民政部《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等进行了较好地衔接,符合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率先、进位、升级、奠基”的要求和民生事业发展要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的原则。《规划》准确把握我省民政事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规划》目标明确,内容系统全面,科学性、指导性、可操作性强,是“十三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规划》评审。同时,专家组对《规划》提出了许多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最后,杨昌斌副厅长做了发言,对各位专家和相关单位对全省民政事业发展的重视、关心和支持,为民政事业的发展建言献策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要求编制小组,根据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规划》文本,送省发改委衔接后报请省政府批准发布。(规划财务处陈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