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河口市残联采取“四项”措施强化“阳光辅导员”管理

18.06.2014  09:50

老河口市残联为了进一步推动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两个体系”建设,建立覆盖乡镇、街道社区、村组的残疾人服务网络,对残疾人“阳光家园”计划中履行“阳光辅导员”职责的人员,采取四项措施进行管理。

一是加强对“阳光辅导员”的培训。通过培训提高服务残疾人的职业技能水平,形成职业心理习惯,培养造就一支为残疾人服务的有技能的专业队伍。

二是深入细致摸清残疾人需求。准确掌握社区残疾人基本情况,进村入户调查摸底并建立残疾人需求台账,切实把工作做好、做实。

三是搭建“阳光辅导员”和残疾人的“连心桥”。不断探索托养服务新思路,新方法,提升服务型“阳光辅导员”工作水平,把惠及残疾人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服务质量得到残疾人满意。

四是稳步推进重度残疾人居家托养工作。对落实“阳光家园”计划和托养服务对象采取“公示、公告、实地查验”等形式严格把关,目前全市已建立了日间照料托养服务站5个,居家托养16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