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郧县残联扎实开展精神病患者救助工作

04.07.2014  19:36

为全面落实好精神残疾人医疗康复救助项目,郧县残联及时总结经验,采取多种措施,确保救助项目扎实推进。2014年上半年,该医疗康复救助项目惠及全县精神类患者281人,其中住院患者131人。

一是充实精防办领导。为贫困精神残疾人医疗康复救助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县残联成立了以副理事长为组长,康复部负责人为副组长的精防办领导小组,负责对住院救助、免费服药精神残疾人救助项目的具体实施。

二是加强与兄弟县市的交流联系。自去年郧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精神病救助管理暂行办法后,其他兄弟县纷纷来电、来函询问情况,相互交流经验、交流做法。通过交流联系使该工作更进一步进行完善,做到项目实施过程中少走弯路,确保项目有效实施。

三是建立跟踪回访制度。为确保此项救助项目落到实处,受助残疾人得到较好康复治疗,县残联和救治精神病医院均建立跟踪回访和电话随访制度,通过询问受助人员住院治疗、服药情况和健康状况,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为受助人员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四是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县残联加强对救治精神病医院和乡镇(场)残联的联系,每月进行一次救助情况汇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救助活动顺利开展。

五是确保经费保障。县人民政府出台《暂行办法》,其中对经费保障进行了明确,目前住院患者通过大病救助、合作医疗、专项经费等救助确保患者免费住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