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风:县残联专题学习《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

31.03.2016  16:54

3月30日,团风县残联在会议室召开会议学习了《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会议由党组书记、理事长蔡普仙主持,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

通过这次会议学习,干部职工深刻的认识到从今年的4月1日开始,在日常工作中将会有9种不作为、11种乱作为、3种慢作为情形被问责。问责由4种向行政机关问责和12种向行政工作人员问责两大类方式组成,两大类问责方式既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同时明确规定不得以行政问责代替纪律处分,也不得以纪律处分代替行政问责。

会议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到办法的严肃性,办法出台后,在治理工作中的“庸、懒、软、散”等现象有“”可依。二是要对照办法,履行好残联的工作职责。残联是残疾人的“娘家”,干部职工要查找在服务残疾人过程中有无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情形。三是要加强学习,做好本职工作。干部职工要进一步加强办法和其他与残疾人相关政策的学习,进一步转变工作态度及工作方式,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