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执法检查为残疾员工送“保障”

02.06.2015  03:12

在第二十五次全国助残日即将到来之际,5月12日上午,宜昌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高新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所及市劳动保障监察局以长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及金三峡印务有限公司两家安残用人单位为重点,进行了2015年度联合执法检查。

检查一行人请各用人单位出示了员工花名册、工资发放表、年底工资报表、与残疾员工签订的相关劳动合同及缴纳的社保凭证,对有关残疾职工的合同内容、社会保险状况、工资福利待遇等相关劳动权益进行了稽核稽查。 检查中发现,用人单位存在合同文本笼统、不规范的现象,如工资基础数额不明,工作地点不清,合同由单位代管,还有单位存在以照顾残联职工名义存在上班时长少而不给足最低工资标准现象。

市劳动监察局对存在的劳动违规现象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主任郑宁除强调,企业应切实按《劳动法》、《残疾人保障法》依法对残疾人实施劳动保障之外,希望各企业充分开发更多适合残疾人就业岗位,充分发挥残疾员工主观能动性,在计算实质意义上的同工同酬时应充分展示人文关怀,制度与“人情”并存,以人为本,让残疾员工在企业、在社会更有尊严的劳动和生活。

2015年的稽查稽核是宜昌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连续展开残疾人劳动维权的第6年,通过多年来对安残用人单位的日常稽查及与劳动监察大队的联合执法,对各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行为,保护全市残疾人在劳动就业中的合法权益起到了较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