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进展顺利

03.05.2016  18:52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5〕96号),及时做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简称“两项补贴”)申请、受理和发放工作,我厅会同省残联先后举办了全省贯彻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工作培训班、出台了《关于切实做好全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鄂残联发〔2016〕8号)和《关于全面督察落实检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鄂残联发〔2016〕12号)等文件、深入荆州和黄冈等地开展督查指导。各地也高度重视,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相关文件或工作方案,召开了专门会议进行培训和部署,全省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进展顺利,正按照时间、节点和要求全面展开申请、受理和发放工作。

  截至到4月底,全省有42个县(市、区、开发区)已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共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50743人,发放金额36293070元;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03416人,发放金额27027200元。有12个县(市、区、开发区)已受理完毕第一批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5月上旬可以发放;有65个县(市、区、开发区)正在接受相关受理工作,确保5月底前发放第一批受理的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厅福慈处 陈爱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