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警方查获今年首例涉鞭违法
20.01.2016 10:10
本文来源: Hb.Chinanews.Com
中新网湖北新闻1月20日电 (王威 路东)武汉市的新“禁鞭令”实施已有3年,可偏偏有人不信邪,偷偷储存、销售烟花爆竹。19日,武汉市公安局治安局通报,男子吴某因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被行政拘留5日。据悉,吴某是今年以来武汉市因涉鞭违法被处罚的第一人。
1月份以来,武汉警方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禁鞭宣传、清查行动,重点检查花圈店、鲜花礼品点、婚庆礼仪公司、殡葬服务公司、小商品市场、集贸市场等。18日下午4时许,武昌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及中华路派出所对解放路沿线门店开展检查。在一家小五金花圈店内,便衣民警佯装顾客,试探性的问道:“有没有鞭炮?”店老板麻利的爬上暗楼,拿出一挂鞭炮,用报纸包好塞到民警手里,小声的说;“现在查得严,莫声张啊!”民警随即亮明身份,在暗楼上查获“新天地”牌“一万响”鞭炮2盒。民警当场扣押了非法储存的鞭炮,并将店老板吴某传唤至所继续调查。
经查,吴某承认了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他交代,这些鞭炮是往年的存货,平时有买花圈的顾客来就偷偷搭配着卖,每挂售价30元。吴某因储存危险物质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5日。
据了解,2013年12月9日新修订的《武汉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正式实施,规定武汉市7个主城区及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化学工业区、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城市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警方提醒,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将会被处100元至5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处行政拘留。同时,鼓励广大市民积极举报违规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举报电话“110”。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将给予举报人100元至2000元的奖励。
(编辑:裴春梅)本文来源: Hb.Chinanews.Com
20.01.2016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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