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武汉获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

28.11.2016  10:04

昨从省民政厅获悉,民政部、财政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确定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的通知》,北京市丰台区、武汉市等26个市(区)入选。武汉是我省唯一获批城市。

通知要求,试点地区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落实准入、金融、财税、土地等优惠政策,强化行业监管,制定标准规范,提高养老服务供给能力。通过搭建平台、购买服务、公办民营、民办公助、股权合作等方式,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管理运营,培育和打造一批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的龙头社会组织或机构、企业,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持续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成功经验。

我省早在1998年就进入老龄化社会。截至2015年末,全省常住人口5851.5万,其中60岁及以上人口1042.35万,占17.81%,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据民政部门调查,全省约有95%的老人选择居家养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成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和关键。(杨麟、陈文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