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拟规定出租车司机须高中以上学历 七成网友反对
荆楚网消息(记者瞿祥涛)3月4日,武汉市政府法制办发布的《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第十四条拟规定“驾驶员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营运的,应当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引发网民热议。荆楚网舆情温度计调查显示,73%的网民认为这一条款不合理。
3月6日,荆楚网记者就此事进行采访。武汉市交委客管处相关人士表示,拟出台此规定,旨在提高准入门槛,达到提升服务质量的目的,但即便实施也不会影响已取得驾驶资格的老司机。湖北鼎诚律师事务所朱峰律师则认为,行业准入设置学历门槛,没有法律上的意义。
武汉市政府法制办:只是征求意见
作为《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的发布单位,武汉市政府法制办相关人士介绍,该草案由武汉市交委客管处起草,因为工作安排,法制办未对该草案进行修改,便直接发布出来征求意见,待意见征集完毕后一并修改。
该人士表示,现在只是征求意见,并不一定意味着“开的士至少要高中学历”。记者了解到,若该草案要正式实施,还需法制办修改后,提交武汉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再提请武汉市人大审议,通过后才能开始实施。
武汉市客管处:旨在提高服务质量
《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由政府职能部门即武汉市交委客管处起草。对于提出“驾驶员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营运的,应当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武汉市交委客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目的在于通过提高准入门槛,来提升出租车驾驶员的素质,最终达到提高客运出租车的服务质量。
该负责人表示即便实施,也只针对新申请出租车驾驶员资格的人群,不会对已取得出租车驾驶员资格的老司机产生影响。
律师:并不合理,没有法律意义
“目的在哪?法律意义在哪?能解决什么问题?”湖北鼎诚律师事务所朱峰律师认为,“开的士至少要高中学历”并不合理,不应该设置这个准入门槛。
朱峰律师认为,此规定无年龄、性别歧视,所以并不存在就业歧视。驾驶出租车运营,需要良好的驾驶技术及热情的服务态度,这些通过岗前培训和运营管理就能实现,“行业准入,设置学历门槛,并没有意义”。
网友:信邪啊!高学历不代表高素质
在网友们看来,一个合格的出租车司机除了有娴熟的车技,还应有高尚的品行修养与良好的职业道德。但这两点,与“高中及以上学历”没有太多关系。
网友“天线出版网”说:“这需要什么学历,技术好就可以了。技术活又不是写论文。”网友“家有公子待成长”说:“信邪啊!高学历不代表高素质。”网友“小小心吧”说:“部分学历高的还不是渣子,开车技术好,安全送客就行。”
网友“博M寒”说:“人家当老板的很多小学毕业,高学历不代表高能力!个人认为开出租车最主要的是安全和服务态度好,要重点考察司机以往的驾驶经历以及性格情商才是。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