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中院与工行“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正式开通

04.07.2014  11:06

  中新网湖北新闻7月3日电    (谌玲)为加快武汉法院与有关金融机构“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互联互通建设的步伐,增强已建成网络的示范效应,7月3日下午,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中国工商银行湖北省分行联合举办“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开通仪式暨系统建设推进会。

  “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是法院利用信息化手段创新执行的重要途径,主要以计算机自动批量处理取代法院、协执单位的人工手动逐案查询,以电子数据交换代替“人来人往、文来文往”的传统协助查控模式,通过计算机网络在全市法院系统与执行联动、协助单位之间形成一个信息化、规模化、高效化的联动平台。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是湖北省首家开通“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的法院。早在2013年8月,武汉中院就将执行联动信息平台建设纳入《武汉市法院关于打造三大公开平台建设的实施方案》,并作出具体部署,提出“信息联网、共赢共享、惩戒失信”的工作目标。当年底,武汉中院与工行省分行共同签署合作协议。今年3月合作框架协议落地,“点对点”查控网架设工作正式启动。今年6月经上线试运行,效果显著。系统实现了快速集约查询被执行人存款信息,对存款的冻结、扣划功能正在升级当中。通过“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武汉中院发送的查询指令仅需数秒即可获得来自工行的反馈信息,包括被执行人开户行、存款账户、余额、流水等。银行可以通过查询记录了解被执行人信用程度,有针对性地限制贷款、禁止申办信用卡等。

  目前,两级法院内部“点对点”查控网络运行环境完全准备就绪,与建行、招行已签署合作备忘录,与公安、工商、房管等政府职能部门和其他在汉银行的协商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推进。下一步,武汉法院将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查控系统功能,全面推进与银行、政府有关部门等联动、协执单位联通的“织网工程”,加强与全国兄弟法院的跨区域合作,最大限度地实现信息共享,最终实现让法官轻点鼠标即可“网罗”与被执行人身份及其财产有关的所有信息;同时,利用查控平台定期推动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联合有关单位在限制被执行人融资、投资、经营、置产、出境、消费、资质等方面,加大联合信用惩戒力度,形成依法保障执行的良好法治环境。

  新闻链接:什么是协助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29条、第30条规定,对个人储蓄存款、单位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里的“法律另有规定的”指的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3条、第242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上述法律条文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生效的判决过程中,有权对案件被执行人的财产(包括个人储蓄存款、单位存款)进行查询、冻结、扣划,有关单位(包括各家银行)依法必须协助,不得拒绝,否则将被依法追究。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