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类案发现渔具销售乱象 一纸检察建议促整改
中新网湖北新闻11月25日电 (朱江 张梅林)2019年8月的一天晚上,犯罪嫌疑人吕某携带背负式电力捕鱼器至汉江钟祥段(禁渔区)采用电力捕鱼,心怀侥幸的他被正在水面巡逻的钟祥市水产局渔政站执法人员当场查获,其电力捕鱼设备及0.7公斤渔获物被缴。
吕某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移送至钟祥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吕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吕某的案件不是个例,2020年以来,该院共办理了17件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通过对类案分析,检察官发现犯罪嫌疑人均是使用“绝户网”、“电力捕鱼器”等严重破坏渔业生态资源的禁用渔具进行非法捕捞。
那么犯罪嫌疑人使用的这些禁用渔具是从哪里来的呢?
检察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后发现,问题的答案指向该市某农贸市场。
检察官通过对该农贸市场实地走访,了解到该市场上有多家店铺均在销售禁用渔具,消费者可任意购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该市场违法销售禁用渔具,给非法捕捞者提供便利,对长江流域的鱼类资源保护存在威胁。为了从源头上堵塞漏洞,保护汉江渔业和生态资源,钟祥市检察院向负有监管职责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局采取措施规范渔具销售市场秩序,强化源头监管。
收到检察建议后,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迅速展开行动。联合市渔政执法大队及公安民警对城区特别是对该农贸市场渔具销售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处理,并与商户现场签订了“禁售禁用渔具承诺书”。
同时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对制造、销售禁用渔具的,移送渔政执法大队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至司法机关。此外,该局还联合多部门开展宣传普法,在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等显著位置张贴《关于禁捕禁售江鱼的通告》,并通过网络、报纸、电视等媒体平台开展保护汉江生态环境宣传,强化警示教育,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检察官在办案中通过类案分析,发现渔具销售市场的管理漏洞,将检察办案延伸至社会治理领域,通过一份检察建议促进该市渔具销售市场的整改,真正做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有效发挥了检察建议在社会治理中的规范引领作用。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