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打掉一“沙霸”恶势力犯罪团伙

14.05.2018  23:47

   中新网湖北新闻5月14日电 (李晓军)为垄断经营、争抢石料,逞强抖狠,多次组织人员发生暴力冲突;为报复泄愤,利用微信号召集人员聚众斗殴,致人伤残……5月14日,枣阳市人民法院对外公布了这起“沙霸”恶势力案件,被告人周某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陶某等四名被告人分别判处3年至1年半不同刑罚。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陶某与周某为争抢石料多次发生矛盾纠纷。2017年2月19日11时许,陶某与另一被告人刘某(周某同伙)分别驾驶渣土车,在枣阳市兴隆镇为某项目部卸砂石料。期间,因陶某插进刘某驾驶的车辆前方,刘某便用车将陶某的车辆堵住,并用对讲机告诉了自己车队人员。周某随后带人赶到现场,对陶某进行了殴打,后被在场人员拉开。

  陶某被打后心生不满,便在车队微信群内称被打,并被人砍了两刀。该车队队长章某得知消息后,要求附近的司机迅速过去打探情况。随后,章某、王某等人先后赶到搅拌站见到了陶某,问清情况后,陶某伙同章某、王某等人手持钢筋棍、钢管,向周某、刘某等人所在的饭馆走去,被对方车队人员发现。

  周某见对方人员聚集并手持凶器朝自己所在车队走来,便和刘某、王某等人手持铁锹、撬棍站在路边等候。待走近时,双方不顾项目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劝阻,开始互殴。这次打斗,造成陶某、刘某、王某、章某受伤。经枣阳市公安局法医鉴定,陶某、刘某均为轻伤二级,王某、章某为轻微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陶某、刘某、王某、周某的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斗殴罪,公诉机关指控五名被告人犯聚众斗殴罪罪名成立。最终,枣阳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周某犯聚众斗殴罪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陶某等其他四名被告人分别判处3年至1年半不同刑罚。 (编辑:刘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