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农架林区扶贫办七条措施推进生态移民工作
近日,林区扶贫办根据省办要求,组织专班认真开展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生态移民搬迁自查工作。此次自查主要针对2008年启动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建设工作以来的情况,包括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生态移民搬迁任务建设进展、完成情况;执行规划和落实退耕还林政策所采取的措施情况;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解决特困退耕农户措施的情况等。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采取七条措施推进、规范全区生态移民工作。
一是开展自纠,全面清理。2008年-2014年共下达全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生态移民计划960户3597人。截止到2013年底,共完成生态移民搬迁666户2571人,同时乡镇和扶贫办也对搬迁户组织了严格的检查验收。总体上看实施生态移民搬迁后,农民的生产、生活得到根本改善,交通便、信息灵,文化生活和物资生活水平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搬迁户农民人均收入比上年增长30%以上。
二是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成立了工作小组和专班,在对此项工作的计划执行、对象认定、组织实施、检查验收等都做了明确的要求。
三是农民自愿,政府引导。始终坚持“农民自愿、自力更生、广辟途径、配套发展、资源整合”的原则。通过广泛宣传,自愿申请,由政府出面协调解决相关问题,使他们真正“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四是结合实际,灵活多样。始终坚持从本地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实行宜安则安、宜搬则搬的原则,采取梯次搬迁,确保每户“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五是积极主动,争取扶持。充分抓住生态移民工程建设的机遇,抢前争先,不等不靠,先干后补。力争通过各相关部门大力扶持和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六是摆正关系,正确处理。处理好国家扶持与搬迁户自力更生的关系、法律法规与实际操作中的政策措施的关系、迁入户与本地户的关系、高起点规划建设与搬迁户承受能力的关系、短期脱贫与长远致富的关系、政府引导搬迁与农民自愿搬迁的关系。
七是正视问题,确保目标。全区生态移民搬迁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绩,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是需要搬迁人口多,全区指标有限,不能满足各乡镇的需求;部分乡镇实施搬迁进度不平衡,验收时间不够统一,资料台账不够全面,不够规范;补助标准偏低,部分困难搬迁户生产生活仍需进一步改善。
在以后的实施过程中林区扶贫办将加大督办检查的力度,认真调查研究,积极落实政策,严格搬迁对象和搬迁实效,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及时监督补助资金落实到位,切实与部门协调配合,确保按时保量完成各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生态移民搬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