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参阅文件》全文刊发我省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总体方案

11.09.2014  11:37

    近日,《民政部参阅文件》(民阅〔2014〕49号)全文刊发我省民政厅、综治办、教育厅、共青团等4部门联合下发的《湖北省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总体方案》。按语指出,我省方案明确了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的总体思路、保护对象、工作任务、实施步骤及工作要求,通过建立发现报告机制、完善评估筛查机制、明确干预帮扶主题、细化分类帮扶内容、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等方式,推动解决了困境未成年人“怎么发现”、“由谁保护”、“如何保护”等试点工作难题,对各地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具有借鉴意义。

  我省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为期四年,将为我省探索建立面向困境未成年人的新型社会保护制度,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确保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积累有益经验。同时,也将为强化部门协作,转变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职能,延伸救助保护工作范畴,提升救助管理机构“救急难”履职能力,打下坚实基础。(社会事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