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总体方案》出台
22.07.2014 16:44
本文来源: 民政厅
近日,省民政厅、省综治办、省教育厅、团省委联合印发了《湖北省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旨在进一步推动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探索面向困境未成年人的新型社会保护制度,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确保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方案》确定了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对象范围、工作任务、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从建立健全发现机制、科学评估分类、合理确定干预主体、有效实施干预、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等方面明确了试点工作主要任务,从救助帮扶、教育帮扶、司法帮扶、医疗帮扶和精神帮等方面制定了对困境未成年人进行帮扶救助的具体措施。
根据《方案》,我省相关市州将于2014年6月至2018年7月,分启动规划、方案实施、中期评估、深化与跟进、总结验收等5个阶段分步实施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
《方案》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注重因地制宜,强化教育宣传,加强资金管理,按步骤和时序进度认真部署,为建立我省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制度积累有益经验。(社会事务处 刘昶)
本文来源: 民政厅
22.07.2014 1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