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针对近期暴雨洪涝灾害启动省级救灾应急Ⅲ级响应
05.06.2015 16:57
本文来源: 民政厅
今年入汛以来,全省多地出现强降雨过程,特别是6月1日至3日,降雨过程集中,强度大,局部地区遭受暴雨和强对流天气袭击,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截止6月5日11时各级民政部门统计,近期强降雨已造成我省咸宁、荆州、恩施等9个市(州)35个县(市、区)95.29万人受灾,因灾死亡3人、失踪4人,紧急转移安置4.38万人,需紧急生活救助1.44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90.89千公顷,其中绝收9.13千公顷;倒塌房屋3441间,不同程度损坏17336间;直接经济损失12.5亿元。针对近期暴雨洪涝灾情,按照《湖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定,经副省长、省减灾委主任甘荣坤批准,省减灾委、省民政厅于6月5日12时启动省级救灾应急Ⅲ级响应,做好灾害应对工作。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当前灾情, 6月2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汛期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部署抗灾救灾工作;省财政紧急安排800万元省级救灾应急资金用于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全省各地和省直各有关部门加强领导,完善措施,积极组织抗灾救灾。灾情发生后,我厅高度重视,彭军厅长、刘树生副厅长及时研究部署救灾工作,严格落实应急机制,先后派出2批工作组深入咸宁、荆州等地核查灾情,指导救灾工作,已向崇阳、赤壁等受灾县市紧急调运救灾帐篷100顶、衣被5500件(床)。咸宁市、崇阳县针对本地灾情,分别启动了本级救灾应急Ⅲ级和Ⅱ级响应。受灾地区各级民政部门迅速组织核查灾情,协助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累计安排地方救灾应急资金141.7万元,发放衣被7693件(床),采购发放食品、饮用水等生活物资折计80万元,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厅救灾处 李伟)
本文来源: 民政厅
05.06.2015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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