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副书记张昌尔强调要加强村务监督机制建设

27.08.2015  17:08

  8月26日,省委副书记张昌尔在全省农村基层党建工作会议上讲话时强调,要加强村务监督机制建设。

  张昌尔指出,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主职干部实行“一肩挑”后,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大大提升,也对村级民主监督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浙江全面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做法,把村务监督机制作为乡村治理的重要制度安排抓好抓实。一要定好位。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目的是加强对村务决策、执行、公开的监督,推进基层民主管理,保障村民管理自己事务的合法权益。需要明确的是,加强村务监督是村级工作运行机制的创新,不是村级管理体制的变革。不要把村务监督委员会、村委会和党组织搞成“三驾马车”,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各项工作都要在党的领导下进行,村务监督委员会要自觉接受村党组织领导,对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村委会也要自觉接受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这个关系一定要摆正。二要定好责。从浙江的经验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监督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监督村委会等村级组织依法履行职责,主动收集和认真受理村民对村务管理的意见建议。当前,特别要注意加强村务决策监督,主要监督村务决策是否按程序进行;加强村务公开监督,主要监督村级财务收支公开制度执行情况;加强村级资源、资产、资金管理监督,参与制定集体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对财务支出事项定期审查;加强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督,对项目招投标、预算决算、建设施工、质量标准等进行全过程监督;加强惠农政策措施落实监督,对支农资金物资使用、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等进行监督。要通过强有力的监督,确保村务工作公开透明、合法合规,切实维护村集体的利益,维护广大村民的利益。三要定好人。再好的制度,最终要靠人来落实。选配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要突出思想政治素质,注重从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敢于较真的老干部、老模范、老党员和乡贤中推选,主任一般由不是村委会成员的支部委员或其他党员担任,参加或列席村“两委”会。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要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审查把关。要抓好履职培训,不断提高他们依法监督、有效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张昌尔还强调,在加强村务监督工作的同时,各地要坚持和完善村务决策“五议五公开”、党员议事会、群众议事恳谈会等制度,切实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要指导村党组织加强对村级各类组织的领导,支持他们按照法律法规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使各类组织各有其位、各司其职,充分发挥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厅基政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