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我省试点未成年人社会保护

04.08.2014  13:20
   湖北日报讯  (记者杨麟、通讯员刘昶、魏丹、实习生周肖磊)为给未成年人提供一片安全的天空,省民政厅、省综治办、省教育厅、团省委近日联合印发了《湖北省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总体方案》。
  按照《方案》要求,我省相关市州从6月至2018年7月,分启动规划、方案实施、中期评估、深化与跟进、总结验收等5个阶段,实施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方案》明确确定了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对象范围、工作任务、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从建立健全发现机制、科学评估分类、合理确定干预主体、有效实施干预、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等方面明确了试点工作主要任务,从救助、教育、司法和医疗等方面,制定了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