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灾捐赠公告(4)

29.07.2016  17:39

  经省政府批准,省减灾委、省民政厅已于7月28日12时终止省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Ⅱ级响应。鉴于目前救灾工作逐步转入恢复重建阶段,现就救灾捐赠工作有关更改事项公告如下:

  一、从7月30日起,现场接收救灾捐赠时间调整为每天8:00-18:00(周六、周日照常),捐赠热线调整为027-50657137(24小时)、027-50657077(8:00-18:00)。

  二、其它涉及捐赠有关事项维持捐赠公告(1)、(2)所公布内容不变。

  对此给各位爱心人士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再次感谢你们及时向灾区人民伸出援助之手,在此谨向你们表示最崇高的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