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 扬 华:放开单独二孩生育政策正当其时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国防、军队以及党的建设等各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这些改革符合中国国情,符合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强国的总要求,也顺应了全国人民过上幸福美满生活的新期待。《决定》是改革的宣言书,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强国的进军号,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在当代中国的创新与发展。作为一名基层人口计生工作者,对《决定》放开单独二孩生育政策,体会尤为深刻。
一、放开单独二孩生育政策符合中国国情。 一是人口总量实现了有效控制。实行计划生育30多年来,在经济尚不发达的背景下,通过全党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中国人口顺利实现了由“高出生率、高死亡率、高增长率”到“低出生率、低死亡率、低增长率”的历史性转变,只用30多年时间解决了欧美发达国家要用一个多世纪才能解决的人口难题。全国少出生四亿人口,使总人口控制在13亿多,大大低于我国自然资源可供给16亿人的人口红线。二是人口结构亟待优化。一普(全国人口普查,下同)时我国0—14岁少儿人口为36.28%,15—64岁劳动年龄人口为59.31%,65岁以上高龄老年人仅为4.41%,各年龄段人口呈锥形结构,表明出生率高、人均寿命短;三普四普时为金字塔结构,较为正常;而2010年六普时,全国0—14岁少儿人口仅为16.60%,15—64岁劳动年龄人口为74.53%,65岁以上高龄老年人为8.87%,已呈现出上塔下桶状结构。不仅65岁以上高龄老年人越过了联合国规定的7%老龄化社会标准,进入老龄化社会,而且0—14岁少儿人口大大低于欧美发达国家25%左右的通常比例,已对国家安全和发展潜力构成威胁。
二、放开单独二孩生育政策顺应民意。 实行计划生育30多年来,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克服来自生产、生活、家庭、物质的、精神的多方面困难,只生育一个孩子,为国家富强、民族兴旺作出了巨大贡献。但这毕竟是在人民群众作出巨大牺牲的情况下取得的,调查表明,在现阶段,无论城镇还是农村,都有70%以上育龄夫妇希望生育两个孩子。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放开单独二孩,不仅顺应了民意,让所有单独家庭生育意愿得以实现,享受天伦之乐,增强幸福感,而且可以解决独生子女的一系列问题,让他们懂得珍惜、懂的感恩、懂得分享。更能够避免在一个家庭、一个群体、一个社会连续出现两代独生子女所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
三、放开单独二孩生育政策不会带来生育势能的集中释放。 放开单独二孩生育政策,新增可生二孩的家庭是:农村已婚未生育、或已生育一个男孩的单独家庭;城镇已婚未生育、或已生育一个孩子的单独家庭;城乡未婚将组成单独家庭的独生子女。就湖北省而言也就62.94万个,约占家庭总数的5%。另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专家测算,放开单独二孩生育政策,预计全国每年增加出生人口100万,按目前全国每年出生1600万人计算,也就增加6%多,完全在可控范围。
四、放开单独二孩生育政策,有利于人口计生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减少对立面。双独家庭可以生二孩,单独家庭可以生二孩,农村第一胎为女孩的家庭可以生二孩,再加上残疾人、病残儿等特殊情形可以生二孩,二孩生育政策覆盖面将达70%以上。二是减轻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压力。70%以上家庭可生二孩后,选择性别生育的意愿将大幅度下降,不仅工作压力大幅减轻,还可预见出生人口性别比逐步趋向正常。三是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人口老龄化,改善人口结构。
《决定》放开单独二孩生育政策,上符国情,下合民意,我们坚决拥护。作为一名人口计生工作者,要在省《条例》修改后,迅速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培训、执行工作,将改革政策落到实处。
作者系随州市曾都区人口计生局党组书记、局长
责任编辑:陈 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