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
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市(州)、直管市人民政府,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今年4月,省安委会以“鄂安〔2015〕12号”文件对11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了挂牌督办。目前,除黄石市中庄液化气站消防安全隐患按期整改销号外,其余10处均要求今年底整改到位。为加快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治理,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检查督办。各相关市(州)、直管市人民政府和省直督办部门,要加大督查力度,督促所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单位加快治理进度,及时掌握治理进展情况,坚持定期督查制度,实行督查、治理、验收、销号的全过程督办,一抓到底。所有被挂牌的隐患治理单位,必须每月向所在市、县政府和省直督办部门书面汇报隐患治理进展情况。
二、严格落实责任。列入整改挂牌督办的各有关单位,必须加快重大隐患治理进度,保证按期完成治理任务。在治理过程中需要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和请求。对按期完不成治理任务或拒不治理隐患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照规定严肃问责。
三、按期报送情况。各有关督办的省直部门和市(州)政府,要明确具体负责的部门或者机构和负责人员,及时将所分包督查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进展情况与省安办进行沟通联系。从下月开始,每月10日前将上月整改进展情况(见附件)报省安办。
请各有关分包督查的省直部门和具体督查的市(州)政府,将所分包督查的重大事故隐患,就挂牌督办以来的治理进展情况于8月21日前书面报送省安办,省安办将于本月底对此进行通报。
联系人:陈雄;电话: 027-87277285(带传真);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省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进度情况表
湖北省安委会办公室
2015年8月10日
2015 年省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进度情况表
隐患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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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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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整
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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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进
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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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突
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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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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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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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督办市(州)的督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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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督办市州(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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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督办厅局督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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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督办厅局(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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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省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的通知 -
武汉11:17 12.08.2015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