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做亲子鉴定,可以不支付抚养费吗?

11.07.2014  10:55

我与男友同居时生下了女儿,但在孩子两岁时,与男友分手,当初没有办理结婚手续,分手时,如何抚养女儿也没有任何约定,女儿跟着我,他没给女儿花过一分钱。现在女儿三岁多了,马上要上幼儿园,我的经济压力骤然增大。我找到女儿的父亲,要求他每月支付500元生活费,可他竟然说女儿不是他的,不愿支付抚养费。我很生气,要求做亲子鉴定,可他不同意。听说亲子鉴定不能强制,如果女儿的父亲不配合,他就可以不支付抚养费了吗?

回复:你与男友未婚同居,生下女儿,女儿为非婚生女。非婚生女享有与婚生女同等的权利,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女儿的父亲不承认女儿为其亲生,在要求其承担抚养费时,还必须证明你的前男友为女儿的亲生父亲。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你应当收集证据,证明女儿是你与前男友非婚同居期间出生,这一事实可推导出你前男友为女儿的亲生父亲的结果。如果前男友否认,则举证责任转移给他,他唯有做亲子鉴定方能确定与孩子是不是父女关系,他拒绝做亲子鉴定的话,法律不会强制他进行亲子鉴定,不过,可据此认定他与女儿的亲子关系成立。那样,作为女儿的生父,他自然应当支付相应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