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监局办公室关于报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实施细则》的通知

24.03.2015  17:17
同责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安监局:       为全面掌握各地贯彻落实《湖北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办法》的情况,根据省局主要领导指示,请各市(州)于4月7日前,将本地党委、政府印发的《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实施细则》的正式文件和电子版报(发)省局办公室。联系人:彭松力,电话:02787367350,邮箱: [email protected] 。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5年3月24日